商品寄銷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商品寄銷(Goods Consignment)
目錄 |
商品所有者委托另一企業銷售其商品的活動。
商品寄銷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寄銷人,即委托另銷人,即接受代銷商品的受托人或者企業。從法律角度講,商品寄銷業務中的寄銷人和承銷人這間的關係是一種委托和代理關係,雙方均須受有關委托和代理的法律的約束。寄銷人和承銷人在商品寄銷之前應先訂立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
在商品寄銷業務中,寄銷人雖將商品交付給了承銷人,但並未轉讓該商品的所有權,寄銷商品仍應列為寄銷人的存貨,直至承銷人將其出售為止。承銷人對寄銷商品負有保管責任,直到寄銷商品被售出為止。但由於承銷人並不擁有寄銷商品的所有權,因此,寄銷商品不是承銷人的存貨,也不能視為承銷人的負債。
商品寄銷之所以能為寄銷人和承銷人接受,是因為商品寄銷在某些方面對寄銷人和承銷人雙方都有益。
對寄銷人來說,商品寄銷具有如下主要優點:
1、可以擴大產品銷路。尤其是新產品和易過時的商品,不願意直接經銷,而願意選擇承銷方式。寄銷人從中也就可以擴大產品的需求情況,進而生產適銷對路的產品。
2、能夠保護資產安全。在寄銷方式下,由於商品的所有權並未轉移給承銷人,因此,即便承銷人破產或因其他原因而停業,寄銷人也不會喪失所寄銷商品的所有權,從而能夠達到保擴資產安全的目的。
對承銷人來說,寄銷方式有如下主要優點:
1、可減少擁有商品所有權的風險。如若承銷的商品未被售出或已過時或市價大跌,承銷人可將所承銷的商品退還給寄銷人。但如果承銷人擁有了這些商品的所有權,那就要承擔上述風險。
2、可節約營運資金。承銷人對所承銷的商品,不承擔任何債務。這樣,承銷人在所承銷的商品上就不會投入過多的營運資金。對一個資金不雄厚的企業來說,寄銷尤為合適。
由於商品寄銷業務有別於商品銷售或者商品採購業務,因此會計處理也有其獨特的方法。對於寄銷人來說,通常需要單獨設置“寄銷品”賬戶,以區別企業的其他存貨。該賬戶借方登記所寄銷商品的成本、寄銷人所支付的寄銷費用以及承銷人代墊或收取的手續費等費用,貸方登記已出售寄銷商品的成本。至於寄銷人對寄銷商品的銷售收入、銷售成本及銷售成本及銷售費用分開記錄,也可以與它們合併記錄。相應地,寄銷業務利潤在利潤表上的報告,也可以單獨報告,或者與正常利潤合併報告。但是,如果寄銷商品銷售收入在銷售收入總額中所占比重很大,根據重要性原則,寄銷商品銷售利潤應在利潤表中單獨報告。對於承銷人來說,也通常需要單獨設置“承銷品”賬戶,以區別於企業自己擁有的存貨。該賬戶借方登記在寄銷業務中所墊付的支出、承銷人賺得的手續費或佣金收入及匯繳給寄銷人的款項等,貸方登記將寄銷品售給第三方時所收到的貨款。會計期終了,該賬戶餘額可以在借方,也可以貸方。借方餘額表示應向寄銷人收取的款項,貸方餘額表示應付給寄銷人的款項。編製資產負債表時,借方發生額總數和貸方發生額總數應分別列入資產和負債,而不應以借貸方發生額相抵以後的凈額列入資產或負債。
怎麼沒有關於海關帳的歸屬問題的說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