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比年使用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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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年使用成本法是以現有設備和新設備的可比年使用成本的大小,作為決策更新於否的標準。可比年使用成本指標由設備應計投資額的攤銷、設備殘值占用資金應計的利息和年使用費所組成。當企業現有設備年使用成本大於新設備年使用成本時就應該進行更新,小於時尚不更新。
可比年使用成本= | 資產的現值-設備的殘值 | |
設備可使用年限的年金現值繫數 |
+設備殘值×利率+年使用費
可比年使用成本法實例分析[1]
某企業現有一臺5年前購置的設備,設備原值為6000元,預計還可用5年,現值2000元,使用期結束可回收殘值400元,每年使用費為600元。現市場上有一種新設備,價格為6500元,使用年限為10年,使用期結束尚有殘值500元,每年使用費300元。若利率為10%,該企業是否進行設備更新?對這一實際問題,用計算他們各自的可比年使用成本來進行決策。
現有設備的可比年使用成本
新設備的可比年使用成本
計算結果表明現有設備可比年使用成本低於新設備的可比年使用成本,每年可節約264.4元(1326.4-1062),在其可使用的5年內,共可節約1322元,因此繼續使用現有設備是較合算的。
- ↑ 鄔鳳祥.最新財會經貿公式計算手冊[M].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95年08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