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通知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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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項時不約定存期,支取時需提前通知金融機構,約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額方能支取的存款。
單位通知存款是一種比單位活期存款收益高,而又比單位定期存款支取更為靈活的大額存款方式。如果企業或單位帳戶上有大量閑置資金,單位通知存款不僅可以獲得相對活期存款較高的利息收入,而且可以滿足您隨時提取資金的需要。
凡在開戶行開立人民幣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賬戶的企業、事業、機關、部隊、社會團體和個體經濟戶等單位,只要通過電話或書面通知開戶行的公司存款部門,即可申請辦理通知存款。客戶不需要約定存期,只在支取時事先通知存款銀行。
開戶時單位須提交開戶申請書、營業執照正本副本影印件等,並預留印鑒。印鑒應包括單位財務專用章、單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負責人章)、財務人員章及變碼印鑒(適用於具備條件的分支機構)。中國工商銀行為客戶開出記名式《中國工商銀行單位通知存款開戶證實書》(以下簡稱證實書),證實書僅對存款單位開戶證實,不得作為質押權利憑證。證實書如果遺失,銀行不予辦理掛失,不再補發新的證實書。支取存款時,客戶應向銀行出具證實書遺失公函,銀行按約定的支取方式辦理取款手續。
單位通知存款包括人民幣單位通知存款和外幣單位通知存款兩種。
人民幣單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額為50萬元,需一次全額存入。可全部或部分支取,每次部分支取金額不得小於10萬元,留存部分不得小於起存金額。
外幣單位通知存款起存金額為5萬美元或等值的外幣,需一次全額存入,可全部或部分支取,每次部分支取金額不得小於1萬美元或等值外幣,留存部分不得小於起存金額。
實際存期未滿七天的,不予計息。按支取通知書的約定履約支取的,以存款本金為基數,按實存天數和支取日當天相應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計息,利隨本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