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產品綜合能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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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單位產品綜合能源消耗[1]
單位產品綜合能源消耗是指報告期內生產某種單位產品所直接消耗的各種能源摺合標準煤數量。
單位產品綜合能源消耗的計算[1]
單位產品綜合能源消耗指標屬於全國統一計算的指標,它全面反映了投入的能源與產出產品之間的定量關係,綜合反映了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生產技術水平、能源利用情況,是考核能源經濟效益的重要依據。其計算公式為:
單位產品綜合能源消耗(千克標準煤/噸)= | 某種產品綜合凈耗能量(千克標準煤) | |
某種產品合格產出量(噸) |
計算說明:
1)某種產品綜合凈耗能量=某種產品綜合能源消耗總量-回收二次能源外供量-利用餘熱外供量-利用餘能外供量。
2)某種產品綜合能源消耗總量是指,報告期內生產某種產品所直接消耗的各種能源,以及攤銷在該產品的輔助生產系統、附屬生產系統實際消耗的各種能源的總和。鋼鐵工業根據生產過程的特殊性,把外購能源(如水、氧氣等)也包括在消費量中。能源消耗總量包括以下各項:
①從投料到製成產品的整個生產過程,直接用於該產品的原料、燃料、動力和工藝用的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②分攤在該產品的輔助生產系統和附屬生產系統消耗的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③分攤在該產品的企業內部的虧損能源;
不包括下列各項:
①非工業生產用能源,如基本建設、生活用能源;
②各種餘熱、餘氣的回收利用及工業廢渣的利用。
單位產品綜合能源消耗與燃料、動力單耗[2]
單位產品綜合能耗與燃料、動力單耗指標不同。
第一,能源範圍不同。
燃料、動力單耗反映生產某種單位產品消耗某種能源的水平,而單位產品綜合能耗則反映生產某種單位產品消耗各種能源的水平。在產品生產中,一種產品所稍耗的能源不只一種。例如,高爐入爐焦比,只能表明一噸生鐵消耗入爐乾焦數量,高爐煉鐵早就採用噴吹重油和煤粉代替部分乾焦的技術措施,雖然這樣使入爐焦比下降了,但卻耗用了大量重油和煤粉。可見只有焦比一個單耗指標,還不能全面反映煉鐵的能源消耗水平,也就是說,它不能反映不同能源之間相互代替的影響。這就需要計算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指標。
第二,能源計量單位不同。
燃料、動力單耗指標中的能源計量單位可以是各種物理計量單位,而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指標中的能源計量單位只是標準煤一種計量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