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隱藏] |
[編輯]
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同時,按月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的期限。
[編輯]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