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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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警新聞是近年來提出的一個新的新聞樣式概念,它是以提醒、警告的方式向大家告知在政治、經濟、文化、公共衛生、自然環境等多方面將會出現的問題或事實,起到“社會天氣預報”的作用
預警新聞含義[1]
將“預警新聞”定義為“傳媒機構對可能發生的危機的警示性報道”,有以下含義:
1.報道的對象並不是“已經發生的事實”,而是對可能發生的事實的一種或多種預測;
2.預測的結果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或者未來發生的結果僅包括了部分預測的內容;
3.報道的目的不僅是讓公眾在一般意義上知曉,而且是一種警示,使公眾和決策機關能據此採取有效措施,以減少生命與財產的損失。
“預警新聞”對防災減災的作用[1]
(一)警示公眾
相對於常規新聞,“預警新聞”的主要功能或者說主要職責,就是要提前告知危機,警示公眾。
(二)監督政府
在人們的一般思維中,監督往往是一種事後行為。但從系統論的角度看,監督貫穿事物發展的全過程。在危機處於萌芽狀態時,“預警信息”所起到的作用其實也是一種監督,相對於災害後果而言,這種監督即為“事前監督”。“預警新聞”監督的主要對象是誰?是政府。
應對公共危機的主體是政府,這已成為世界各國的共識,也為我國法律所確定。2007年頒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七條規定:“縣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負責”,第九條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行政領導機關”。
作為“事前監督”的“預警新聞”,是將可能發生的危機提前公之於眾。政府部門如何應對危機,也就置於公眾眼中。由於危機事件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所以這種監督會更為透徹和銳利。
(三)引導輿論
謠言總是與危機、恐懼一起到來。關鍵時刻,“預警新聞”能起到引導輿論、穩定社會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