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量折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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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量折舊法(Production method of depreciation)通常簡稱為:產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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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量折舊法是假定固定資產的服務潛力會隨著使用程度而減退,因此,將年限平均法中固定資產的有效使用年限改為使用這項資產所能生產的產品或勞務數量。
其計算公式為:
單位產品的折舊費用=(固定資產原始價值+預計清理費用-預計殘值)/應計折舊資產的估計總產量
固定資產年折舊額=當年產量×單位產品的折舊費用
產量法可以比較客觀的反映出固定資產使用期間的折舊和費用的配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