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轉通知書是由中轉港代理簽發的中轉箱轉運二程船的配船轉運指令單證。
該單證在送達碼頭配載部門前,需經海關同意,並加蓋“放行章”。碼頭根據“中轉通知書”安排一程進口船轉運二程船裝船出口。它是中轉箱轉運操作中主要的信息傳遞單證。中轉通知書由中轉港代理填制,內容包括幹線船船名航次、停靠地點、境內運輸工具名稱、啟運港、卸貨港、提單號、件數、重量、箱號、箱型等,加蓋中轉業務專用章後,交海關報備,海關確認後,加蓋放行章。
- ↑ 楊茅甄主編.國際集裝箱港口管理實務.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3.
- ↑ 楊承新主編.現貨業務.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07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