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转通知书是由中转港代理签发的中转箱转运二程船的配船转运指令单证。
该单证在送达码头配载部门前,需经海关同意,并加盖“放行章”。码头根据“中转通知书”安排一程进口船转运二程船装船出口。它是中转箱转运操作中主要的信息传递单证。中转通知书由中转港代理填制,内容包括干线船船名航次、停靠地点、境内运输工具名称、启运港、卸货港、提单号、件数、重量、箱号、箱型等,加盖中转业务专用章后,交海关报备,海关确认后,加盖放行章。
- ↑ 杨茅甄主编.国际集装箱港口管理实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3.
- ↑ 杨承新主编.现货业务.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07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