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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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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邮政(Posten Sweden)
瑞典邮政(Posten Swe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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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邮政简介

  瑞典邮政是国家开办、国家控股(100%)、有实力、有信誉的垄断行业。内部政企分开后,邮政在法律规范下,靠网络实力和良好服务占领市场。

  1993年瑞典放弃了信函垄断保护权,完全改革了邮政市场。1994年瑞典邮政从公共服务公司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瑞典没有综合的邮政法。实际上,以前的垄断条文的制定比实际法律的地位要低。关于垄断的法律条文开始于1947年,而后一直没有更新过。但是,随着邮政市场的自由化,决定通过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市场的一些方面。1994年颁布的邮政法,不仅对公共经营者,而且对整个邮政行业,包括现存和潜在的私营运营者也有效。

  邮政法保证普通公众依法能享受到邮政服务,政府有责任保证良好的邮政服务。反过来,法律赋予政府同市场上有能力提供邮政业务的公司签约的自由,从而在邮政领域引入真正的竞争。但是,目前瑞典邮政是唯一有能力提供全国服务的一家。1996年,瑞典邮政和政府的第一个合同到期,政府可选择另一个或另外几个经营者作为国家邮政的经营实体。邮政法还明确了信函和包裹业务的普遍服务范围(信函≤2kg,包裹≤20kg)。此外,瑞典邮政还必须承担邮政划拨业务的普遍服务义务。邮政法约定根据UPU惯例设计的邮票的发行权利只给予政府指定的经营者,让其根据UPU法规履行其义务。但是,这隐含着其它经营者可以自由发行另一种设计的邮票。邮政法还为监督机构监督法律的实施和例外情况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设置邮政网点以人为本

  瑞典王国邮政已有375年历史,1994年以前一直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邮政网点主要设在城市和政府所在地,全国邮政局、所以自建、自办为主,总数为3000个左右。1999年北京第22届万国邮联大会后,该国邮政为贯彻《北京邮政战略》确定的普遍服务方针,决定在2002年底前再增各类局所3000处(目前已完成1500处)。新建网点坚持以人为本,变过去用户围着邮局转为邮局围着用户设,将邮局开到用户家门口,而且以联建联办、委办代办为主。

  一是在社区设点。在居民集中居住区设服务功能齐全的正规邮政局所网点,办理寄取包裹、信件,出售邮票、信封,出租住户信箱,以及代办银行存取款等多种业务。

  二是在工厂设点。对一些大的工厂,由厂方提供人员、场地、房屋办理邮政业务,邮政负责培训并支付代办费。

  三是在大学区设点。户丁工业区是一个外来人口集中的地区,这里有一所国际知名的医学院,学员来自100多个国家。邮局与大学签订合同设立邮政代办点,学生可用业余时间代办邮政业务,所得代办费用于生活费开支。设点后,校方很满意,邮局国际业务量亦大增。

  四是在超市设点。邮局与超市签订代办合同,由邮局为代办点提供“联网”微机和保险柜、信封、邮品等必要设备及用品、用具,超市则提供代办人员。邮局对代办人员进行培训(集中培训2天,邮局人员带班上岗1周)后,即由代办人员独立办理邮政业务。为了保证用户方便用邮,在代办点专设一台免费咨询电话,用户分别按1、2、3、3键后即可得到有关不同问题的答复。代办点主要办理包裹寄取业务和代办银行存取款业务。

  五是在连锁店设点。瑞典国内有许多便民连锁店,邮局与其总部签订协议建立代办关系。这些连锁店除卖冷饮、代售车票、代卖彩票、代冲扩相片外,还代售邮票信封、报刊、音像光盘等。据介绍,目前瑞典全国有连锁店1300个,均有柜台办理简单邮政业务。

  户丁邮区中心局局长说,合作使网点比原来增加一倍,取得了经济收入和邮政信誉双丰收。

发展邮政业务体现以邮为本

  改革后,瑞典邮政坚持以邮为本的业务发展方向,一个重要举措是将自办的邮政银行出卖,改为与银行建立代办关系。直至目前,该国年人均信函为400件左右,信函类业务量、收入均占全部邮政的60%。据介绍,在瑞典,政府机关不设文件交换站,全部交邮局作为邮件传递,因而在信函类业务中,公文占相当比重。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传统信函量呈下降趋势,他们的对策是通过发展物流以扩大邮政包裹业务。在服务对象上,瑞典邮政已把重点转向工商企业和城乡居民,即全国50万个企业、400万户家庭。瑞典邮政正是通过增加服务网点数量和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以方便用户,从而使传统业务持续发展并不断得到新生。 变行政保护为实力垄断

  1994年,瑞典政府在欧洲率先对邮政进行改革,将邮政从政府中分离出来,成立特殊的国家邮政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政府职能交由同属交通、通信部的国家通信管理委员会(相当于通信行业管理司)承担;同时,宣布打破“垄断”,放弃“专营”,二千克以下信函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九年来,瑞典邮政靠法制,靠强大的网络实力,市场占有率始终保持在95%左右,只有5%的市场份额留给了全国40多家非邮政小公司(注:公司规模都很小,一般只有7~8名员工,其中一家较大的“城市邮件公司”因经营不善不久前被一家英国公司收购)。全国40多家小公司一年的业务量不及瑞典邮政一天的业务量,邮政在瑞典是很有吸引力的国家垄断企业,人们都以能进入这个领域工作感到荣幸和自豪。

  是什么使瑞典邮政在“专营开禁”后仍能保持住垄断地位?原因只有一个:法制保护。国家规定,国内信件必须保证第二天送到,非邮政公司均不具备这个网络条件,而只有邮政能做到。

  邮政市场开放的实际结果是持有经营许可证的非邮政公司只能经营同城快递物品业务即快递包裹业务,因为经营信件业务一是无利可图,二是收寄后因无网络实力运递将被判违规而取消经营资格。据了解,出于国家安全的需要,有关部门在邮局也设有“秘密警察”负责“邮检”工作。

依据邮政自身规律推进改革

  瑞典邮政的经验,应引起我们的思考。邮政在世界范围内被公认为是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特殊行业,既不同于一般企业、一般事业,也不同于一般政府部门。《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是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三个行业。邮政是三个行业的特点兼而有之。对这三个行业,既不能完全推向市场,也不能完全躺在国家身上。将邮政简单地推向市场,并不适当地按WTO的贸易规则放开竞争,是不合适的,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设在社区内的居民信报箱

  西班牙、意大利等国政府已向欧盟正式提出以WTO的某些原则指导邮政改革是不适宜的,欧盟接受了这个意见。西欧的邮政改革步子明显放缓,德国宣布将原定2002年的信件专营放开延至2007年,法国更是对邮政市场放开持反对态度。尤其美国“9·11”事件后,世界各国政府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对邮政普遍加强了保护,如马来西亚政府在已给邮政20年信件专营权的基础上又增加20年。美国政府不但从来不提信件、信箱专营放开,连邮政作为政府部门的立场也从未动摇过。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对事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邮政事业的放开,更应持十分谨慎的态度。

学习和借鉴瑞典邮政的发展经验

  1、加强邮政设施建设,增加邮政生产场地和营业网点数量。

  由于历史原因,北京邮政生产场地狭小、营业网点少的问题突出,至今未建大型综合邮件处理中心, 每个局所服务人口水平低于全国平均值(与发达国家首都相比差距更大),城区仍有18个局所因城市改造被拆多年(最长达23年)至今未落实还建,与北京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和国际化大都市的地位很不相称,也不适应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对邮政通信提出的要求。为此建议:一按照国外的通常做法,在首都建大型综合邮件处理中心和邮政物流配送中心(我国上海、广州已建成)。二是方便市民通邮用邮,大力推进邮政网点“三进工程”。北京邮政正在实施的服务网点进社区、进商厦、进院校的“三进工程”,与瑞典的进工厂、进居民区、进大学、进超市、进连锁店的经营发展思路一致,投入少,见效快,且能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政府应予以大力支持。三是抓紧实施“户箱工程”,实现用户邮件投递到位。四是在管理好、经营好已建报刊亭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报刊亭建设工作。五是加快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邮政网的步伐,确保邮政信息大厦尽快建成投产,提高邮政网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实力。

  2、依据邮政自身发展规律,实事求是地推进邮政改革。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是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三个行业。邮政是三个行业的特点兼而有之。对这三个行业,既不能完全推向市场,也不能完全躺在国家身上。将邮政简单地推向市场,并不适当地按WTO的贸易规则放开竞争,是不合适的,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据最新信息,西班牙、意大利等四国政府已向欧盟正式提出以WTO的某些原则指导邮政改革是不适宜的,欧盟接受了这个意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对事关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邮政事业的放开,更应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北京是首都,邮政的法制建设更加重要,有关部门要继续支持邮政行业管理部门依据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规开展执法工作,有效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维护好北京的邮政通信市场秩序

瑞典邮政应对竞争

  出售邮政转账业

  瑞典邮政的转账业务在瑞典家喻户晓,目前仍是一项赢利颇丰的业务,它也是目前瑞典国内最主要的支持手段,几乎所有的瑞典公司、机构和个人都与邮政转账服务有业务联系,他们不是拥有邮政活期账户,就是与邮政转账服务的联合银行有业务往来。1999年,瑞典邮政受理了约4亿笔共49000亿瑞典克郎的转账业务,营业额为37亿瑞典克郎,占整个收入的7%。   但随着计算机和因特网的普及,目前已有大约200万瑞典人(约占瑞典总人口的1/4)通过计算机上网支付账单,而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转账业务所取得的日利差已开始减少,而邮政局内该业务的从业人员有近8000人,约占瑞典邮政员工的20%。瑞典邮政在申请将转账业务发展为全部银行业务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决定出售这项业务。到2001年3月31日,瑞典邮政将正式取消该项业务,这一决定已获得政府的批准。届时所有从事转账业务的工作人员都将离开邮政,瑞典邮政的人工成本将大大降低。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类服务

  瑞典邮政的包裹物流业务覆盖斯堪的那维亚半岛和波罗的海地区(以北欧为主),1999年营业额为35亿瑞典克郎。由于包裹业务与电子商务业务密切相连,瑞典邮政把这项业务作为未来发展的方向。鉴于国际物流市场的迅速发展,瑞典邮政把提高包裹运送质量作为起点,希望通过为用户提供采购运输包装、装配、送达一条龙服务,将邮政服务的工作重点集中在信息与物流服务上。

  瑞典邮政正在对电子商务类服务进行探索,他们的主要做法有:

  1、建立瑞典邮政网站,积极争取注册用户。

  瑞典邮政采用积分奖励等方法,大力发展注册用户。注册用户的增加不仅可以吸引大宗商户在网站投放广告,同时详细的注册表格也增加了邮政名址库的内容,有利于广告商函部门更有针对性地投放信函广告。

  2、提供更简便的用邮方式,增加传统业务的附加值。

  从方便用户的角度出发,瑞典邮政正大力提倡更简便的用邮方式:

  对个人用户,瑞典邮政推出了用户自取包裹的自助式服务;所有营业员提供一站式接待服务,服务时间通过电脑统计控制;在靠近居民点的邮政局所内开设文具、贺卡等零售业务,一般一个邮政局全年的此项营业收入可达200万瑞典克郎。

  对需要投递大量账单的公司,它们只需向邮局提供数据信息,其余的一切工作,如印刷纸张的采购、公司徽记的印刷、数据打印、邮件封装、投递等,全部由邮政部门完成。

  对网络公司,瑞典邮政除了提供优良的物流服务外,对于网上订购的书籍还提供即时印刷服务,这样作者或出版商就可根据需求量决定印数,从而节省他们的费用。

  3、着力发展广告商函业务,使之成为具有竞争力的信息传递载体。

  瑞典邮政凭借其翔实的名址库优势,积极与各种广告代理机构取得联系,通过与它们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向社会推荐邮政这一服务品牌。瑞典邮政将广告商函业务作为支柱产业,通过各种手段突出宣传产品的个性化和顾客中心理念。例如,推荐采用手写体印刷的信封;根据试用品的形状决定投递对象;与广告客户一起设计试用品,帮助他们减少投递成本,提高针对率等等。

  重视人员培训

  “知识就是力量”是信息化时代的特征,作为传统产业,邮政更面临着新知识、新技术的挑战。为此,瑞典邮政每年为在职经理和员工进行市场营销顾客心理、电脑技术等方面的培训。这些培训不仅使所有的工作人员能够更加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同时也增强了从业人员自身的素质。尽管前面提到的8000名邮政转账业务从业人员即将因业务结束而面临失业,但工会并没有组织罢工或抗议,因为这些人已掌握了相当的工作技能,可以在社会上重新择业。

  同时,瑞典邮政相当注重员工对工作环境的满意程度。每半年,人事部门都要就经理人素质、目标确定和自我肯定程度向员工征询意见,以便及时了解员工心理,将矛盾化解于萌芽状态。员工在宽松的环境内工作,也促使他们努力为顾客提供宽松、愉快的用邮环境。

  吸引年轻人才的加入也是使邮政服务保持活力的一种重要手段。相对于瑞典其它行业而言,邮政的薪金福利并没有明显的优势,为了吸引年轻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加盟,瑞典邮政推出了大学毕业生一年轮岗实习的举措,任何一名新毕业的大学生都可以在正式加入瑞典邮政之前,在邮政的所有岗位实习,以便他们决定是否加入邮政,或是加入邮政的哪一个部门。

瑞典与丹麦邮政的合并

  2008年4月1日,瑞典和丹麦政府宣布将两国邮政部门合并,成立一家新公司,以整合资源、对抗竞争。新公司将寻求在两国股市上市。双方当日签署了一份合并意向书,参加签字的包括两国政府代表、瑞典邮政和丹麦邮政。参与合并的两家企业大股东都是政府,瑞典邮政是国家完全持股的上市公司丹麦邮政则由国家占75%股份,入股的CVC金融伙伴公司占22%股份,剩下的3%由职工拥有。在签字之后,两家公司发表了一份声明说,合并后,瑞典方面将拥有新公司60%股份,另外40%的股份则归丹麦方面。新公司名称目前尚未确定,但总部已确定将设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公司将拥有5万名员工。丹麦邮政总裁弗里茨·舒尔将出任新公司总裁,新公司首席执行官则由瑞典邮政总裁埃里克·奥尔松担任。[1]

  2009年6月,瑞典邮政和丹麦邮政已完成合资集团成立的准备工作,新集团员工总数达5万人,年业务收入预计为450亿瑞典克朗。Fritz H. Schur将临时担任监事会主席,Lars G. Nordströmwas被任命为新集团的CEO和执行总裁。

丹麦政府将其持有的丹麦邮政的股份移交给了新的母公司。瑞典政府也相应地将瑞典邮政的股份进行了移交。此外,丹麦政府和瑞典政府均得到了母公司的新股份,二者均拥有对母公司50%的表决权。所有权仍按原来的40/60的比例进行分配。作为交易的一部分,瑞典邮政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向瑞典政府支付了14亿瑞典克朗。[2]

参考文献

  1. 瑞典与丹麦邮政部门合并.李良勇.羊城晚报.2008年4月2日
  2. 瑞典邮政和丹麦邮政已合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20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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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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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xi (Talk | 贡献) 在 2011年4月14日 10:29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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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28.169.* 在 2011年4月22日 07:36 发表

瑞典邮政有怎样的服务补救措施(service recov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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