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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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ulk Electronic Payment System;B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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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批量支付系统(Bulk Electronic Payment System;BEPS)简称“小额支付系统”,是继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之后中国人民银行建设运行的又一重要应用系统,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主要业务子系统和组成部分。它主要处理同城和异地纸凭证截留的借记支付业务和小额贷记支付业务,支付指令批量发送,轧差净额清算资金,旨在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大业务量的支付清算服务。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连续运行,能支撑多种支付工具的使用,满足社会多样化的支付清算需求,成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跨行支付清算和业务创新的安全高效的平台。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建设以大、小额支付系统为主要应用系统的现代化支付系统,将逐步形成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系统和卡基支付系统并存,支撑多种支付工具的应用并满足社会各种经济活动支付需要的中国支付清算体系。
小额支付系统主要服务于日常消费性支付,能够支撑多种支付工具的应用,主要处理以下七种类型的业务:
(一)普通贷记业务:指付款人通过其开户银行办理的主动付款业务,主要包括规定金额以下的汇兑、委托收款(划回)、托收承付(划回)、网上银行支付以及财税库汇划等业务。目前,小额支付系统处理贷记业务的金额上限为5万元,即只有金额<=5万元的贷记支付业务可以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对金额>5万元的业务应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处理。中国人民银行可根据管理需要对金额上限适时调整。
(二)定期贷记业务:指付款人开户银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合同(协议),定期向指定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发起的批量付款业务,如代付工资、养老金、保险金、国库各类款项的批量划拨等,其特点是单个付款人同时向多个收款人发起付款指令。定期贷记业务也受金额上限的控制。
(三)普通借记业务:指收款人通过其开户银行向付款人开户银行主动发起的收款业务,包括人民银行机构间的借记业务、国库借记汇划业务和支票截留业务等。
(四)定期借记业务:指收款人开户银行依据当事各方事先签订的合同(协议),定期向指定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发起的批量收款业务,如收款人委托其开户银行收取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费用,其特点是单个收款人向多个付款人同时发起收款指令。
(五)实时贷记业务:指付款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发起的,将确定款项实时划拨到指定收款人账户的业务,主要包括跨行个人储蓄通存、国库实时缴税等业务。
(六)实时借记业务:指收款人委托其开户银行发起的,从指定付款人账户实时扣收确定款项的业务,主要包括跨行个人储蓄通兑、国库实时扣税等业务。
(七)信息服务业务:指支付系统参与者间相互发起和接收的,不需要支付系统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数据信息,例如清算组织提交给商业银行的代收付信息和支票圈存信息等。
根据支付业务的发起和接收参与者是否属于同一城市处理中心,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业务可以分为同城业务和异地业务。同城业务是指属于同一城市处理中心的参与者相互间发生的支付业务;异地业务是指分属不同城市处理中心的参与者相互间发生的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同城贷记支付业务,其支付指令从付款行发起,经付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止;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异地贷记支付业务,其支付指令从付款行发起,经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收款清算行,至收款行止。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同城借记支付业务,其支付指令从收款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城市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后,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付款回执信息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小额支付系统处理的异地借记支付业务,其支付指令从收款行发起,经收款清算行、收款行城市处理中心、国家处理中心、付款行城市处理中心、付款清算行、付款行后,付款行按规定时限发出付款回执信息原路径返回至收款行止。
支付电子化,安全又高效 小额支付系统实现了不同银行营业网点之间的互联互通和业务指令的电子化处理,大大缩短资金到账时间;同时,小额支付系统具有完备的运行管理机制和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资金汇划安全。
服务无时限,支付更方便 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连续运行,可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支付服务。
收费更便捷,缴费亦轻松 收费单位可以仅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办理所有收费业务,资金到账时间明显加快;缴费人也可仅在一家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各种费用的缴纳。跨行收付更加简便易行,省时、省事又省心。
跨行发工资,转账更灵活 企事业单位可以委托开户银行及时向在不同地区、不同银行开户的员工发放工资和养老金等费用,为社会公众的居家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方便。
通存又通兑,跨行可存取 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居民个人可在任何银行机构的营业网点针对自己的存款账户办理存取款业务,实现“一卡(折)在手,走遍神州”。
(一)有利于畅通跨行支付清算汇路。除各类传统的借、贷记业务以外,小额支付系统还可处理财税库横向联网、跨行通存通兑、支票圈存和支票截留等业务,支撑各种汇划和托收支付工具的处理,有效畅通跨行资金汇路,适应经济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二)有利于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小额支付系统采取实时轧差、净额清算的处理方式,可以有效节约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降低其机会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小额支付系统实行7×24小时连续运行,可以支持跨行网上支付、电话缴费等日常支付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支付活动及业务发展需要,基于小额支付系统这一平台,灵活拓展各类中间业务,有效改进金融服务。
(四)有利于满足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小额支付系统在设计上充分考虑多样性和前瞻性,业务功能设计灵活,可根据管理的需要适时启用;系统支持灵活的技术升级功能,确保未来业务量增加时对网络资源扩容或硬件设备的添加而不影响各类支付业务的正常处理。
(五)有利于银行业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小额支付系统作为金融基础设施,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系统连接,通过报文信息交换,将各银行机构的营业网点连接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实现银行金融服务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资,有效节约社会资源。
如何通过小额支付系统收取公用事业费和公益性费用[1]
公用事业收费是指与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服务相关费用的收取。公益性收费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障资金的收取。这两类收费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公用事业收费和公益性收费业务需做好三个方面的准备工作。一是收费单位、付款人和付款人开户银行之间要事先签订委托付款合同(协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二是建立合同(协议)数据库,银行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定期借记业务合同号的规范、入库和维护工作,这是付款银行准确高效处理定期借记业务的基础,也是银行确认付款和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依据;三是做好银企接口开发,企业采取磁介质或联机方式向开户银行提交业务数据,实现业务数据传递的电子化处理,这是提高业务处理效率的重要手段。
业务处理流程为:收款人将收费清单通过磁介质或网络方式送交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向不同的付款人开户行发起定期借记业务指令;付款人开户银行接收定期借记业务指令后,根据与付款人签订的委托付款协议办理扣款,并将处理结果形成定期借记业务回执通过小额支付系统返回收款人开户行。
==如何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工资、津贴和社保资金的发放[1]
我是来看税基侵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