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收入退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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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入退库(budgetary receipts are returned exchequ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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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收入退库是指各级国库部门根据国家政策及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或征收机关签发收入退库凭证,将已入库的预算收入款项退还给纳税单位或纳税人的行为。
预算收入退库的原则[1]
1.各级预算收入退库的审批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中央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的退库,由财政部或财政部授权的机构批准。地方预算收入的退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2.预算收入库款的退付,应按预算收入的级次办理。中央预算收入退库,从中央级库款中退付;地方各级预算固定收入的退库,从地方各级库款中退付;各种分成收入的退库(包括总额分成收入和共享收入的退库),按规定的分成比例,分别从上级和本级库款中退付。
3.征收机关退付代征代扣税款手续费款项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付比例和审批程序,通过国库办理退库,不得自行从税款中抵扣。
4.办理预算收入退库,必须由申请退库的单位或个人向财政、征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财政或征收机关审查批准后填开收入退还书,报送国库退库。
5.办理预算收入退库,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直接退给申请单位或申请个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退库款项。
6.各级国库在办理退库时,必须有文件依据。
7.各级预算收入的退库,原则上通过转账办理。对个别特殊情况,需付现金时,财政、征收机关应从严审核后,在收入退还书上加盖“退付现金”的戳记,由收款人持原缴款书复印件及身份证明,到原缴款国库办理退库。
8.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其他外籍人员,以外币缴纳税款的,因发生多缴或错缴需退库时,经征收机关审查批准,签发收入退还书时,应加盖“可退付外币”戳记。国库退库后,应将款项通过银行划给经收行,通过“外汇买卖”,按缴款人取款或转入缴款人账户时当天的卖出牌价,折成外币退给缴款人或转入缴款单位的外币存款账户。
预算收入退库的会计凭证[1]
收入退还书一式五联。
第一联:报查联。由退款国库盖章后,退签发退还书的机关。
第二联:付款凭证。由退款国库作借方传票。
第三联:收入凭证。由收款单位开户行作贷方传票。
第四联:收账通知。由开户行通知收款单位收账。
预算收入退库的账务核算[1]
各级国库按规定退付预算收入时,一律凭收入退还书办理。办理时,国库凭财政、征收机关填制的收入退还书及相关凭证、相关资料退付,经审查无误后,以收入退还书第二联作转账借方传票,按照预算级次、科目,分别从各级预算收入款项中退付。
(一)中央银行经理国库退库的核算
1.总库退付中央预算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中央预算收入退还书第二联
贷:联行往来转账贷方传票
2.分支库退付中央预算固定收人时的会计分录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人退还书第二联
贷:行库往来或辖内往来转账贷方传票
3.退付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待报解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退还书第二联
贷:行库往来或辖内往来转账贷方传票
4.退付地方预算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省级户退还书第二联(下同)
——地级户
——县级户
——乡镇级户
——地方共享户
贷:行库往来或辖内往来转账贷方传票
(二)商业银行代理国库退库的核算(下列凭证与上相同)
1.代理各级国库退付中央预算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专户
2.退付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专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准备金或辖内往来
3.退付地方预算收入时的会计分录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省级户)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地级户)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县级户)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乡镇级户)
——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专户(地方共享户)
预算收入退库存在的问题与建议[2]
一、退库管理程序跟不上
二、退库管理体制不健全
三、财税部门本位主义严重
四、财税间制约性能差
五、基层人行国库组织机构不健全
六、加快基层人行国库的组织机构建设。
基层国库预算收入退库存在的问题[3]
一、退库业务政策法规滞后,基层国库监管乏力
二、退库监管职能定位不详,国库难以主动监管
三、财、税、库对基层国库监管认识存在偏差,退库监管执行不力
四、纳税退还时限长,退税审核难
基层国库预算收入退库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3]
一、完善退库管理制度及法规,提升基层国库监管地位
四、强对退库业务的柜面监督,严把退库关
五、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实现退库监管的创新
六、强化国库队伍建设.提高国库人员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