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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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绘是由具备房屋测绘相应资质的机构,依据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所附施工图纸及人防部门的人防资料、经预售部门批准的预售资料等,按照国家测绘规范,计算每幢楼、每套房的相应面积,计算依据可靠,计算标准规范。
(一)建设部2004年7月20日发布了建设部第131号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修正后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第七条要求,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二)2009年5月26日,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沈建忠司长在全国房地产交易与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也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行预测绘制度和公示制度。商品房预售前,要对在建房屋进行预测绘,并将预测绘结果作为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必备资料;在商品房销售时,测绘成果要向社会公示”。
(三)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摘录)。第二项“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第(八)条:强化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等。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一)开展商品房预测绘工作不仅能规范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行为,而且能减少新建商品房面积纠纷,降低群众购房风险,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新建商品房面积预测绘,便于管理部门充分利用预测绘成果全面掌握房屋信息,对房地产市场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杜绝了个别开发商利用监管漏洞,出现合同欺诈、一房多售、面积弄虚作假等现象。
(三)开展新建商品房面积预测绘,可以使群众在购房时,及时了解预售商品房的真实面积,减少购房合同面积和实际产权登记面积的误差,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较好的杜绝了批小建大、批低建高等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