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配负债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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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配负债剥离是指企业将部分资产和负债一同剥离,差额部分由并购方以现金和准现金资产支付。资产配负债剥离的实质是并购方以承担债务的支付方式购买资产,因为并购方承担债务,就可以少支付现金或准现金。资产配负债剥离必须得到债权人的许可,因为它涉及到债权人的利益。
这一方式在甩掉劣质资产的同时能够迅速减小公司总资产规模,降低负债率,而公司的净资产不会发生改变。对资产接受方来说,由于在获得资产所有权的同时也承担了偿债的义务,其实质也是一种以承担债务为支付手段的收购行为。[1]比如,将上市公司的不良应收帐款配以等额银行贷款一并划转集团公司,使上市公司轻装上阵,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提高其净资产收益率,改善资本结构,改善其业绩状况。
美国投资银行家克莱思指出,资产配负债剥离对上市公司的股价影响不大,而在资产剥离的同时注入优质资产将会对上市公司的股价有较大影响。当被剥离资产占公司总资产比例在10%-50%之间。股价会小幅上扬;当这比例超过50%时,会使股份大幅上扬。例如,1999年下半年ST中讯,从资产剥离中获重组收益3552万元。但要引起重视的是,正如上述谈到的,我国上市公司在采用“注优剥劣”的资产量换方式的时候带有较浓的政府行政行为,而且在运作过程中实际上是上市公司的老股东以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购进优质资产,再以市场价(未来收益折现或更高)卖给新股东,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交易,加上公开披露的信息也不及时、充分,所以普通投资者很难对这类资产重组作出理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