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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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滥用(drugab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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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药物滥用[1]
药物滥用是指人们反复、大量地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具有依赖性潜力的药物,是一种悖于社会常规的非医疗用药。
药物滥用的危害[2]
1.对机体的危害
药物滥用者身心健康水平急剧下降,寿命缩短,青少年出现身心发育障碍。滥用药物可以引起人体生理、生化功能紊乱甚至死亡。药物滥用者在长期吸毒或停止用药的一段时间内,会出现内分泌系统的改变,并产生一系列继发性改变,病人体质日渐衰弱。
吸毒致死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超剂量中毒,多见于初次吸食、注射或在他人帮助下吸食、注射的青少年,或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戒毒治疗、身体对药物已经没有耐受性,但在复吸时采用以往剂量注射而造成急性中毒死亡。二是多种物质混杂滥用中毒致死,如毒品贩子在毒品中掺杂其他化学品。
2.对家庭和社会的危害
由于药物滥用者对毒品的渴求以及强烈的觅药行为,常常为获取毒品而不择手段,导致人格缺失、自尊心丧失、道德沦丧,出现反社会行为和暴力行为,继而促成抢劫、偷盗、卖淫、杀人等犯罪活动,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事实也证明,全球性的吸毒现状已经严重地威胁着所有国家和社会阶层,吸毒已经成为经济、刑事犯罪的温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治安产生严重的影响。
3.药物滥用的管制
据估计,全世界大约有5000万人采用注射吸毒,另以吞、吸、饮、嚼方式吸毒的人数更多。由于庞大的市场需求,非法生产、贩运毒品已经成为利润巨大的产业,成为社会公害。我国在历史上曾饱受鸦片的危害,被称为“东亚病夫”。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人民在很短的时间内铲除了毒品,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速,毒品问题死灰复燃,已成为我国面临的严峻问题。目前,各国政府均采取严厉措施进行管制,并且多国合作川,采用国际协调行动来对付这种公害,主要采取下述措施:
(1)改进药品管制系统;
(3)断绝非法来源的药物供应;
(4)减少或制止非法贩运;
(5)防止不恰当地使用或非法使用合法药品;对药物滥用者进行治疗和康复,使其重返社会。目前,我国已经把特殊药品的管理完全纳入法制轨道,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执行。在加强药品管理和防止药物滥用的基础上,加强了国际问的合作和交流,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国家设立了专门的禁毒机构,统一负责国内外禁毒事务,加强了对药物依赖性的研究,并着眼于预防开展工作。
中国药物滥用的发展趋势[3]
尽管中国的药物滥用形势严峻,但希望通过努力我们能够赢得这场战争。近年来,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打击制毒贩毒活动,在其政策上也更加灵活和开明。在这基础上,中国政府需在以下三个方面做出努力以在禁毒方面取得更大的胜利。
首先,新型毒品的蔓延使药物滥用的局面更加复杂,这需要中国政府审时度势重新制定禁毒措施。随着东亚、东南亚非法制造苯丙胺类精神兴奋剂,尤其是甲基苯丙胺的增多,中国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吸食这种合成的毒品。据中国药物依赖性研究所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2003的报告显示,新增吸毒者中有5.6%在吸食MDMA(摇头丸)、甲基苯丙胺和氯胺酮,这一比例仅次于阿片类药物。而在这些新的吸毒者中最常吸食的精神兴奋剂类药物是MDMA和甲基苯丙胺。MDMA已成为年轻人群中被滥用最多的药物,初次接触MDMA的人群的年龄越来越小,成年人中滥用致幻剂的数目也在不断上升。要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要继续加强对国内化学前体物质的控制,并坚决打击制毒团伙。并且,中国还要防控一些化学前体物质被偷运到国外,例如,金三角地区。
其次,是加快药物依赖治疗的法制化进程。中国的禁毒立法必须得到加强,这样才能跟得上当前药物滥用的形势。需要有新的立法来解决一些模糊的问题,如当前禁毒法律的执行和司法部门之间裁决权不清楚。2006年7月,中国的第一部禁毒法草案提交给人民代表大会审核;2008年6月,中国第一部禁毒法已开始实施。这部法规将会为我们明确一些问题如服用违禁药品是否是一种犯罪行为以及对这些吸毒者怎么进行处罚等等。
最后,在对待吸毒者问题上,国家政策制定的倾向性及公众的态度都需要改善。单单依靠国家的强制措施是难以彻底解决药物滥用问题的。因为药物滥用是一种高复发性的脑疾病,吸毒者遇到社会应激、再次回到曾经的吸毒环境或者再次沾染毒品时,都会引起强烈的心理渴求,进而诱发复吸。这就需要在国家实施强制措施的同时加强对药物滥用研究的投入,需要公众对药物滥用治疗的关注。虽然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推行一些新的禁毒措施,如针具交换项目和美沙酮维持治疗,但是美沙酮的高额费用对于政府部门以及吸毒者都是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而且,尽管政府部门已经在调整禁毒政策,在对待吸毒者的态度上也有所改善,认为他们是病人而不是罪犯,但是公众对吸毒者态度并没有根本改善,这还需要政府部门更多的宣传和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