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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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欺诈(Ship Fra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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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欺诈是指船东利用船舶进行的欺诈行为,主要有沉船欺诈和鬼船欺诈两种方式。
船东作案的船通常为那些因船况或运费市场已没有营运效益的船,事故通常发生在不易进行调查的地方,在事故报告中船舶沉没地点甚至可能是编造的。另外,纵火也是船舶欺诈的一种形式,因为船舶甚至不必在海上航运。火灾通常是在保险合同范围之内,较易引发和掩盖起因,也不必有许多船员参与,机舱引火会导致船舶全损事故的发生。船舶欺诈和货物欺诈经常是通过纵火同时发生的。典型的船舶欺诈常发生在下列情况中:大于15年船龄的船;单船公司的船;注册在税收减免国家的船;悬方便旗的船;租约含蓄的船等。
船东利用船舶进行欺诈的方式主要有沉船和鬼船两种。凿沉船舶是7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新的海事欺诈方式,它是船东自谋欺诈的一个主要形式。在国际贸易中遇到最多的是鬼船欺诈。鬼船是指那些具有“影子”身份的船舶。而鬼船的船东实际上是一家皮包公司,有时甚至在开始行动的前两天才设立,并且采用临时性的办公地点,因此这类船东的可信度不高,甚至为零,若让这种船东运输货物,则是非常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