翘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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翘尾影响(Carryover Effect)
“翘尾”是我国有关部门计算和分析年价格总指数时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我国现行年价格总指数(如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总指数等)的计算过程和方法是:首先按顺序计算出当年每个月份与上年同月份相比的价格总指数,即通常说的同比价格指数,然后再把这12个同比指数进行简单算术平均,即12个月同比指数相加再除以12,就可以得出年价格总指数。
2007年CPI数据一览
1月 | 2.20% |
2月 | 2.70% |
3月 | 3.30% |
4月 | 3.00% |
5月 | 3.40%% |
6月 | 4.40% |
半年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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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5.60% |
8月 | 6.50% |
9月 | 6.20% |
10月 | 6.50% |
11月 | 6.90% |
12月 | 6.50% |
全年 | 4.80% |
翘尾影响也称价格滞后影响,是指上年商品(服务)价格上涨对下一年价格指数的影响。例如,假设食盐上年前6个月价格均为每公斤1元,而7月份价格上涨至每公斤 1.2元,并一直保持到12月份。这样,即使下一年食盐价格未作调整,仍为每公斤1.2元,但下一年前6个月与上年同期相比,食盐价格将表现为上涨 20%。这就是上年7月份食盐价格上涨对下一年价格指数的滞后影响。
翘尾因素纯粹由统计上的指数方法本身的特点所决定,其大小与报告年的新涨价因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