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经营工作法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什么是群体经营工作法[1]
群体经营工作法是一种新型的经营机制,运用多种经营形式、经营方式和多种分配方法,依靠现有政策,在确立厂长中心地位和中心作用的前提下,增强职工的经营意识,着重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力,让更多的职工有条件有机会参与经营活动,把厂长个人承包变成厂长与职工共同承包,把厂长的个人风险变成厂长与职工的共同风险,把厂长的个人经营变成厂长与职工的群体经营。
群体经营工作法的内容[2]
具体做法包括:
(1)经营主体多层次。除厂部外,车间、班组以及有条件的岗位,尽可能成为独立自主的经营实体。
(2)经营形式多样化。其中有租赁经营、招标承包、抵押承包经营,还有,擎问、部门内部的股份经营。车间、部门可以直接对外经营,职工可以“离岗不离厂”,搞单项专业经营。
(3)经营内容多方位。各经营群体和职工个人町以开发新的生产和经营领域,从事技术咨询,厂内外劳务输出,承揽对外加工,兴办第三产业。
(4)经营管理民主化。职工有开辟经营项目的建议权。不管大小项目,只要市场需要、有效益,经民主评议,厂长批准,就可以开展经营。
(5)收入分配与经营效益挂钩。厂对车间包死企业管理费、车间经费和流动资金。车间经营收入“见十留一”,多赚多留。各经营小群体完成承包指标的,职工工资上浮一级,承包负责人工资上浮两级;完不成指标则同比例下浮。
群体经营工作法和满负荷工作法的比较[3]
群体经营工作法和满负荷工作法作为企业管理的科学思想和方法,既有共同之点,也有不同之处。下面侧重从劳动管理的角度概括几个共同之点。
首先,群体经营工作法和满负荷工作法是我国深化企业改革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科学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它们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具有中国企业管理的特色。企业经营管理落后是目前相当普遍的现象。例如,企业内部人财物浪费,供产销脱节,产品粗糙,技术落后,纪律松驰,效率很低等。群体经营工作法和满负荷工作法正是针对这些时弊提出的,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最近,各地企业又创造了一些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标志着我国从传统管理阶段转向科学管理阶段。
其次,群体经营工作法和满负荷工作法较好地解决了经营者的管理权威和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相统一的问题。群体经工作法强调职工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权利,把厂长个人承包、承担风险,变为厂长与职工共同承包、承担风险,把厂长的责、权、利变为全体职工的意志,实现了群体经营、群脑共转,充分调动了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负荷工作法强调以“三尽”为核心,突出“人尽其力”的首要位置;“满法”发展的三个阶段的划分都以突出提高人的素质作为标志。这种阶段十分重视对人的体能和智能的开发,在当前不少企业重技术,轻管理,重设备、轻人才,重硬件、轻软件的情况下,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最后,群体经营工作法和满负荷工作法都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打破平均主义,改革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庄,较好地贯彻了按劳分配和物质利益原则;前面已经简单地介绍过群体经营工作法关于收人分配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情况。满负荷工作法的做法是:一是把职工的劳动报酬同满负荷的各项指标挂钩,叫做“一酬多挂”。职工的工资和奖金随劳动效益的高低而升降,奖勤罚懒,拉开档次。二是设立“满负荷奖”,即另外拿出一部分钱作奖金,奖励达到满负荷的人员和部门,年终兑现。三是规定万元产值中可变费用部分逐年递减的指标,并与收入挂钩;完成规定指标的不奖不罚,完不成的扣罚,超额完成规定指标的奖励。群体经营工作法和满负荷工作法由于重视物质利益,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所以能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