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证券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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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证券收购是指收购公司对目标公司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不仅仅有现金、股票,而且还有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和公司债券等多种混合形式。
1、公司债券
与普通股相比,公司债券通常是一种更便宜的资金来源,而且向持有者支付的利息一般是可免税的。对收购方而言,其好处是可与认股权证或可转换债券相结合。但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出资方式,一般要求在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上流通。
2、认股权证
认股权证是一种由上市公司发出的证明文件,赋予持有者的一种权利,即持有人有权在有效期内用指定的价格认购由该公司发行的一定数量的新股。对于收购方而言,发行认股权证可以延期支付股利,从而为公司提供额外的股本基础。对于投资者而言,认股权证本身并不是股票,其持有人不能被视为公司股东,不能享受正常的股东权益。但投资者之所以乐意购买认股权证,是因为投资者认为该公司发展前景看好,且大多数认股权证比股票便宜,认购款可以延期支付,投资者只需出较少的款额就可以转卖认股权证而获利。
3、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向其持有者提供一种选择权,在某一给定时间内,可以某一特定价格将债券换为股票。对收购方而言,采用这种支付方式不仅使公司能以比普通债券更低的利率和较宽松的契约条件出售债券,而且提供了一种能以比现行价格更高的价格出售股票的方式。对于目标公司股东而言,采用可转换债券可使债券的安全性与作为股票可以使本金增值的有利性相结合,在股票价格较低时期,可以将它的转换期延迟到预期股票价格上升时期。
4、优先股
收购公司还可以发行无表决权的优先股来支付价款,优先股虽在股利方面享有优先权,但不会影响原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
并购方公司在并购目标公司时采用综合证券收购方式将多种支付工具组合在一起,就可取长补短,从而满足并购双方的需要。这既可以少付现金,避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恶化,又可以防止控股权的转移。采用综合证券收购尽管会使并购交易变得繁琐,但它也增加了风险套利的难度。正因为如此,在各种出资方式中,综合证券支付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当然,这种支付方式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如果搭配不当,非但不能尽各种支付工具之长,反而有集它们之短的可能。因此,投资银行在帮助购并公司设计综合证券收购计划时,须谨慎周密,必要时应作模拟分析以推测市场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