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活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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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活动人口(Economically Active Pop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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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按照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愿望,可分为经济活动人口与非经济活动人口两部分。
根据我国统计制度,经济活动人口是指所有年龄在16岁及以上,在一定时期内为各种经济生产和服务活动提供劳动力供给的人口。这些人被视为实际参加或要求参加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也称为现实的人力资源。它处于就业或失业的状态,是就业人口和失业人口之和。
经济活动在西方指各种为获取工资或赚取利润以及其他劳务报酬的活动。因此,经济活动人口实际上就是劳动力人口。总人口中除去经济活动人口,其余部分称为非经济活动人口。它实际上是除失业人口以外的各种不在业人口。各国的社会、经济、法律、文化教育、传统习俗、管理体制,以及人口年龄结构很不相同,总人口中经济活动人口与非经济活动人口各自所占比重,无疑也有明显的差别。
经济活动人口,主要包括:
1、就业人员。也称从业人员、在业人员,它是指所有年龄在16岁及以上,在一定时期内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主要有:有酬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自营从业人员(包括私营业主和个休业主、私营和个体就业人员)、其他就业人员(包括民办教师、宗教职业者、现役军人等)。由于军人是一个特殊团体,其直接隶属国家,所以各地区的经济活动人口中不包括军人。
2、失业人员。是指所有年龄在16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工作,有就业意愿并正在积极寻找工作,如有就业机会可以马上工作的人员,其中有城镇失业人员、乡村失业人员。
经济活动人口是估算人力资源、劳动力熟练程度、未来劳动力性别年龄结构及其在城乡间的分配,以及研究劳动力供求平衡的重要依据。把经济活动人口与16岁及以上人口相比,可以计算出经济活动人口的总参与率,也可以计算年龄别的经济活动人口参与率。这些指标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对人力资源利用的数量和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