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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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计算法是指经济评价中计算工业企业向国家应纳税金的方法。
税金计算法的计算类型 [1]
(1)产品税。是应税产品销售收入乘以规定的相应税率。其计算公式是:
应纳产品税额=产品销售收入×税率
(2)增值税。是按产品价值的增值额征收的税金,但仅对本企业加工而增值的部分征税。其计算方法有两种:
①扣额法。其计算公式是:
应纳增值税额=(销售收入-扣除金额)×税率
扣除金额是指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件、燃料、动力和计人产品价值内的包装物等外购部分的金额。生产甲类产品(机器、机械及其零配件、汽车等)的企业按扣额法计算。
②扣税法。其计算公式是:
扣除税额指应税产品外购部分的已纳税额。规定生产乙类产品(钢坯、钢材、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印染绸缎、西药等)的企业,按扣税法计算。
(3)所得税。其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分给联营单位的利润-单项留利-归还基建、改建借款的利润-归还技措性借款的利润-归还借款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抵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
所得税率是:大中型工业企业适用固定比例税率,即55%;小型工业企业适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
(4)调节税。其计算公式是:
应纳调节税额=应纳税所得税×调节税率-(增长利润×调节税率×70%)
调节税额=(调节税率=基期利润-所得税-1983年合理留利)÷基建利润×100%
- ↑ 张仲礼,林甫生,朱根.探索·创新 当代经济新学科新方法新流派(第三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