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等级考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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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目标等级考评法,指的是考评者把管理目标分解为一系列具体的可考评的项目,然后规定每个项目的标准等级,其级别一般是"级不等。当级别只有一个的时候,目标等级考评法则成为特定的目标检核考评法,每个项目的考评只区分为达成或未达成。
下面是一个公务员四等级目标考评法实例。结合这个实例,我们将具体介绍一下目标等级考评法的操作步骤。
第一步:把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职责要求,具体为一系列的考评项目,为简单起见,这里仅列出了德能考评的五个项目:科学决策与组织领导能力、识才用人能力、进取心与尽责态度、果断性与民主性、对待个人利益的态度。
第二步:针对每个考评项目,提出具体的四个等级标准。
第三步:自我考评。被考者自己根据所制定的目标等级考评表,遂项实事求是地进行等级考评。
第四步:民主考评。民主考评会被考评者的主管或上级主持,参加考评会的人是经常与被考评者打‘交通’的上下左右人员,并有一定的代表性与广泛性。在民主考评会上,被考评要求向会议述职,着重谈职责目标完成情况及工作思路与实施中,对未完成的职责目标要说明原因,突出个人在完成整个部门工作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第五步:主管考评。民主考评后,主管领导根据自我考评、民主考评的情况,对那些把握不大,或有顾虑的地方,应作进一步的调查与考评,汇集各方面的意见,最后在自考、述职、他考等基础上,作出最后的等级总评。
第六步:反馈指导。考评结果确定后,主管应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考生或通报。饭工作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反馈信息;二是让群众监督审查;三是要给以具体指导,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勉励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