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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出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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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现金出纳凭证

  现金出纳凭证是指记录现金收付业务活动,明确现金出纳工作中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是登记现金账簿的重要依据。现金出纳凭证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现金出纳的原始凭证主要是出纳收入现金和支出现金的会计凭证现金出纳的记账凭证主要是根据现金收付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现金收款记账凭证和现金付款记账凭证

填制现金出纳凭证的基本要求

  (1)现金出纳凭证的内容必须齐全

凡凭证格式上规定的各项内容必须逐项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和省略,这是制定现金出纳凭证最起码的要求。

  (2)书写清晰

  填写现金出纳凭证的文字、数字必须清、工整、规范。

  (3)运用的会计科目必须适当

  按照原始凭证锁反映的现金出纳业务的性质,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 确定应“收”、应“付”、会计科目,需要登记明细账的还应列明二级科目的明细科目的名称并据以登帐。

  (4)编号连续、合理

记账凭证一般按月顺序编写,将每月每一天第一笔现金收付事项作为会计凭证的第一号,顺序编至月末,不允许漏号、重号、错号。应在填制凭证时及时编号。

  (5)现金出纳的签章必须完备

  从外单位或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出纳人员办理收付款项后,应在收付款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记账凭证中要有凭证填制人员、稽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凡是经过审查和处理的凭证,必须加盖规定的公章并有有关人员的签章;传票附件要加盖“作附件”戳记;对外的重要单证如存单、存折、收据等应加盖业务公债。

如何审核现金出纳凭证

  现金出纳凭证的审核包括形式上的审核和实质上的审核,现金出纳凭证的审核

  (1)形式上的审核

  审核凭证的填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填写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有关经办人员是否签章,书写的字迹是否清晰,有无涂改、污损和不符合规定的更改;数字的计算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内容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符,其摘要是否简明扼要。

  (2)实质上的审核

  审核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行业法令法规。包括报销的开支是否超标准、超计划;是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现金收支是否符合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是否受理印有“不作报销凭证”字样和盖有“报销无效”戳记的原始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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