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供销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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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销网点是指为组织物资供销而设立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基层专业公司,供应站,商场、贸易中心,门市部、代销店等各类物资经营机构的总称。由于这些单位由间的业务联系纵横交错,尤如网状,而各个供销机构为网络上的结点,所以称之为物资供销网点。
物资供销网点是物资经营网点的主体部分。合理地设置供销网点,有利于沟通物资流通渠道,搞好物资供应,从而更好地为用户服务,使物资流通的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然而,设置供销网点是个较复杂的问题。它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力布局、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有密切联系,还要考虑到工业部门、商业部门的供销网点。所以,应从整体出发,全面规划,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实现全社会的物资流通合理化,并求得最大社会效益。具体说来,在设置网点时,要分析该地区的生产发展水平和建设规划,该地区企业的类型及分布、该地区物资需要的特点,规模和构成,现有供销网点的分布情况和自然形成的经济区域。”然后对设不设点、要不要增设新点,设什么类型的点,设的规模多大、设在何处最为经济合理和方便用户等千系列问题作出决策。在决策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1)方便用户,有利生产,保证供应。尽量使用户及时就近地购买到所需物资。
(2)物流合理化。要以最少的流通环节、最快的流通速度,最省的流通费用,实现物资从生产地到消费地的转移。这就需要开展联合运输,进行合理储备,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设备、提供各种优质配套的服务,创造物品的最佳时空效用;
(3)适当盈利。供销网点是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应在销售收入抵偿费用支出后,还要有所盈利。提高供销网点的经济效益和为用户服务的效果一般是统一的,应恰当地处理好两者的关系。
(4)合理分工。供销网点遍及全国城乡各地,根据农村与城市的特点,设立大小不同,专一综合各异的供销网点。
物资供销网点的分类[1]
根据上述设置原则,可以形成备种不同类型的供销网点:
1.按经营物资范围分类,可分为,(1)专业供应站。即专门经营某一品种或几个品种的物资供应,如轴承供应站等。(2)综合供应站。经营大类物资的供应,如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等供应站。(3)联合供应站。即经营两大类以上物资的供应,如建材木材、金属机电供应站等。(4)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亦称“物资贸易中心”。即为组织各销售单位展销物资或接收委托代销物资,或为供需双方提供综合性服务的交易场所。目前,全国物资系统拥有4.2万个经营网唬,127.7亿元的自有流动资金,2,400亿元的年销售额。
2.按经营业务内容分类,可分为:(1)负责小量零星物资供销的小额供应站;(2)负责金属材料零切零割的金属材料零割点。(3)租赁站。这种租赁能满足;用户对物资的需要,但不出售物资,是特殊的供应站。(4)专门负责新产品试销业务的试销门市部;
此外,还有重点建设工程供应站、科研物资供应站及民用门市零售店等。这些是以使用对象来分的。
供销网点虽然有各种类型之分,但它们所承担的任务是相同的。首先,组织货源。这是开展供销业务的前提,其次,组织物资销售,搞好供应和服务。为生产和建设事业服务,从而体现物资流通的目的,这是供销网点的主要任务,再次,指导生产和消费,沟通产需关系,最后,加强库存管理,加速资金周转。库存量要合适,做到既不积压又不脱货。此外,还必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一切业务环节都应努力减少支出,节约流通费用,增加盈利,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积累。
- ↑ 周旭昌.财贸经济实用知识大全[M].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06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