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流动资金是指国家根据企业所担负的任务以及经营业务的需要,通过财政核拨给企业自行安排,长期使用的资金。但其所有权仍届国家,企业必须对其完整性负完全责任,合理使用,不得白行转让。
1。企业可以经常占用,但每年应根据企业的生产任务、消耗水平和供销条件等的变化在数量上加以调整(增拨或上缴)。
2.在遵守国家的计划和制度的条件下,企业可以自行支配,灵活调度使用。
3.企业使用这部分资金,不支付利息。
- ↑ 全国中等物资学校试用教材 物资企业管理.物资出版社,1984年07月
- ↑ 邢宗江,刘凤钦,顾志晟.工业企业财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6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