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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质型让与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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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流质型让与担保[1]

  流质型让与担保是指担保合同约定,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担保物的所有权直接归担保权人所有的让与担保,债务人是直接以担保物抵债,双方互不找补。

流质型让与担保的禁止[1]

  让与担保中,流质型让与担保属禁止之列。流质型让与担保禁止的理由,与流质契约禁止的理由相同,均是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利益失衡。但是流质型让与担保的禁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作此类约定的让与担保无效,而是仅流质条款无效,债务人到期未履行的,担保物的所有权不当然归属于担保权人,担保权人负有清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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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1.0 1.1 叶金强著.担保法原理.科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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