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6,046个条目

报关时限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什么是报关时限[1]

  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规定报关时限是海关运用行政手续,促使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及时报关,加速口岸疏运,以提高效率。

报关时限的内容[2]

  《海关法》第24条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超过前款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申报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滞报金按日征收,起征日为规定申报时限的次日,截止日为申报日,起征日与申报日均记人滞报时间。滞报金起征点人民币50元。滞报金的日征收金额为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0.5‰。

  为减轻港口堆场的物流压力,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进口货物,海关可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上缴国库。

  经海关批准,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在进口货物启运后、抵港前或出口货物运人海关监管场所前3日内提前申报;也可以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指定海关办理集中申报。

参考文献

  1. 张彦欣编著.进出实务操作.中国纺织出版社,2009.1.
  2. 张炳达编著.国际贸易实务.立信会计出版社,2011.06.
本条目对我有帮助0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认为本条目还有待完善,需要补充新内容或修改错误内容,请编辑条目投诉举报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林巧玲,苏青荇.

评论(共0条)

提示:评论内容为网友针对条目"报关时限"展开的讨论,与本站观点立场无关。

发表评论请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有关规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官方社群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