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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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件股份(Contengent Equity),也称为或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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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件股份是指为了解决灾害事故的资金来源而发行的、具有专用性特点的股权性资本,采取收益比较确定的优先股份的形式。其运作的原理类似于意外盈余债券,即由保险人向投资人支付一定的期权费(选择权费用),并约定未来当灾害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有权按照市场价格发行意外事故股份,以获得现金。例如,由百慕大某再保险公司发行的一种价值$1亿的意外事件股份,其起用的条件(Trigger)是,该公司承担的分入业务中单一事故损失超过$2亿,或者年累计损失超过$2.5亿。为了获得这一发行期权,发行人向投资者支付了相当于发行总额2.4%的期权费合计$240万。
意外事故股份的特点[1]
同一般股份相比,意外事故股份的主要特点在于:
其一,投资者所认购股份的兑付必须等到约定的事故发生之时,它的执行是偶然的,由特定的灾害损失决定。
其三,保险人支付的期权费,可以看作是对投资人按照发行合同的约定,随时准备必须备付的认购资金的一种经济补偿。这种补偿的原理,用金融术语来表达,即投资人为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和支付要求而产生的收益损失。
其四,作为优先股份,投资人还享有参与公司红利分配的利益。股份提供的分红利益由伦敦银行拆借利率加上买卖差价(Spread)组成。这种差价在发行前预先设定。设定的依据是发行公司的信用等级。就不同的发行公司比较,信用等级越是高,股份差价越是低,差价同信用等级成反比,这样可以减轻意外股份的公司信用风险。
其五,具有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权利,转换价格以转换前30天的平均股价为准。
意外股份与意外盈余债券比较[1]
同意外盈余债券相比,意外股份略显复杂些,它包含风险融资和风险转嫁的双重成分,因为,股权资产毕竟要比债权资产存在较大的风险,通过意外股份,灾害风险损失在一定程度上被转嫁给了认购的股东。但就其整体分析,由于采取优先股份的形式,收益比较稳定,再加上按信用等级计算收益等内容,总体上这一资产的风险不大,其融资的功能同长期债券比较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