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支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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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制(branch banking system/branch ba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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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支行制是指设有总行,又可以设立分支行的银行体制。又称总分行制。分支行制的总行一般都设立在大城市,作为分支行,所有业务都同意遵照总行的指示办理。
多数国家的银行设置是分支行制特别是大银行,除总行外,一般都在国内或国外开设分支机构。大部分总行设在首都或大城市。由于垄断集团不断采取兼并活动,银行越来越集中而总数量减少,但因资力更加雄厚,业务范围更加广泛,其分支机构不但遍及国内外大部分城市及金融中心,还在经济发达地区广泛设立机构,形成了庞大的银行分支机构网络。分支行制优越性较大,分支机构间有联行往来,不需靠代理行办理业务,既可靠又可降低营业成本,资金可互相融通,调动迅速,还能广泛搜集和传递信息,提高银行服务质量与业务能力。银行规模越大,向社会提供的服务范围越广。由于总行利润大部分来自分支机构,所以银行机构网络越是庞大,实力就越雄厚。
其特点是,法律允许在总行之下,在国内外各地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形成以总行为中心的、庞大的银行网络。
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总行分行制,分行之间不应有相互存贷款的市场交易行为。
银行分支行制的优点:
1、便于银行扩大经营规模,增强银行实力,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2、便于银行分散风险,提高其安全性。
3、可以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手段。
4、便于宏观管理水平的提高。
银行分支行制的缺点:
1、极易形成垄断。
2、加大了银行内部的控制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