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竞争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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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竞争模式是指假设劳动力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劳动者的工资随劳动力市场上该种劳动力供求关系而变化。
以人力资本理论为基础的劳动力市场运行的方式——工资竞争模式,把劳动力市场看作使工作技能的供需相互匹配的市场。
工资竞争模式的依据是:教育系统应该按照增加个人认知能力的方式来运行,这些能力的增强有助于获得更高的收入。按照人力资本理论,劳动力市场有能力持续吸纳教育水平和培训程度 较高的劳动力,只要不同教育水平的工资可以灵活下调,而且劳动力市场是单一连续性市场。人力资本理论的局限在于,贫困与收入不平等的顽固性,教育与培训对于提高极贫困人群收入方面的失败,对就业资格要求的不断升级,以及对某类劳动力的继续歧视等问题。
其主要观点有:①劳动力市场是同质的,即劳动力市场是单一连续性的,具有完全竞争的特点。
②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取决于劳动力的供需矛盾。
③决定人们工资的是其边际劳动生产率(marginalproductivity),而不是工作岗位或个人能力,劳动力被看作是同质的,没有实质区别。
④教育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创造了人们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技能。
按照这一模式,决定个人收入的是工资而非工作性质甚或个人能力,这显然和可观察到的实际情况不一致。这一模式认为,受教育程度的改变可以改变个人认知技能,提高其开功能力,从而改变个人收入的分配状况。但与此相矛盾的是,战后各国教育发展速度与个人收入变化由线之间并不一致,教育的分配更加趋向于平均,个人收入分配的差距却更加尖锐,个人收入的变化总是滞后于受教育程度的变化。最大的不足还在于工资竞争模式无法解释失业的在在,而且失业人群中往往有大量的高学历人群的存在,这些现象是与其基本假设相冲突的。为了更好地解释这种现象,70年代初以来,系列与之不同的劳动力市场理论被提出,主要有工作竞争模型和分割劳动力市场理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