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巨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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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巨人计划指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高成长性、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中小企业作为“小巨人”企业,在生产要素协调、专项资金安排、贷款担保、社会服务等方面,优先给予扶持,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小巨人”企业发展壮大,带动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小巨人”计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四千工程”和推进新型工业化为主线,以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扩大就业、产业配套、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为重点,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步伐。
〈一〉整合资源与梯度扶持。按照企业成长、发展的基本规律,建立“创业”、“小巨人”和骨干大企业发展等多层次的计划,整合相关资金、生产要素、法律政策、服务平台等管理资源和管理手段,对列入计划的企业予以梯度扶持,促进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二〉统一规划与分项管理。统一建立全省“创业”、“小巨人”计划企业库和企业项目建设库,按不同计划、不同项目、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
〈三〉严格准入与动态管理。列入计划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四千工程”发展的要求,定性、定量评价合格,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发展前景好,并实行定期考核、梯度晋级和淘汰退出的动态管理。
〈四〉科学评价与优先扶持。建立科学、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对申报、推荐的企业进行科学的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符合条件的列入计划,在资金、项目、融资、服务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
〈五〉择优扶持与统筹兼顾。在计划企业和企业项目的选择上,突出扶优扶强,同时,为发挥计划企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引导和示范作用,适当兼顾区域的平衡。
(1)集中资金优先扶持。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计划企业的扶持;技改、节能、科技、新型工业化等其他专项资金,根据当年度各项资金支持重点,对“小巨人”计划企业中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扶持。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内各项资金不重复资助。
(2)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项目。列入计划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节能环保、贷款贴息等各类专项资金。
(3)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以列入计划的企业为重点,省、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建立融资需求项目库,优先向各金融机构推荐计划企业融资需求项目,大力推进银企对接活动;加强与风险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私募基金的沟通与合作,帮助计划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拓展融资渠道;有效地发挥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作用,对列入计划的企业优先提供担保。
(4)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支持计划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产品研发,优先符合条件的“小巨人”计划企业认证省级技术中心;支持计划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计划企业享用中小企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支持计划企业研发“专、精、特、新”产品;做好中小企业技术难题招标和专项对接等服务活动;支持计划企业争创地方保护产品,争创国家级、省级名牌产品和国家驰名商标,落实争创品牌的优惠政策。
(5)优先做好协调服务、要素保障工作。省、市、县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把计划企业作为协调服务的重点,协调解决计划企业的实际困难,优先做好企业的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的协调保障工作,确保计划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