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制度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审计制度是指在一定环境条件下 ,调节各种审计关系的规范体系。
审计制度是指“审计活动规范化、系统化、经常化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形成的审计工作各个方面的体系。”审计制度伴随着工业革命而产生,最早出现于英国。1896年纽约第一次公布《公证会计师条例》以后,审计制度开始在美国发展起来,现在世界上有150多个国家设置了专门审计机关,建立了各自的审计制度。
中国1982年宪法有关审计制度的规定,是对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审计制度优良传统的直接继承,是中国革命法制建设的新发展。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审计局。中央审计署审计长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审计局局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对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标志着中国恢复实行审计监督制度,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理论的开创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1994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正式颁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审计法》规定,各级政府及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审制度,其内审应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审计法》的颁布施行,对于建立健全新中国的审计监督制度,保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1997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与政府工作方式的转变和环境的变化相适应,这一时期国家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责就是促进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此,审计机关主要开展了财政、税务、金融、重点行业和专项资金审计,以监督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
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中明确提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体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机关等职能部门的作用”。这是党和国家审时度势,依据当时我国的政治经济环境,对国家审计做出的正确定位,是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公开、公正、高效的审计行为,提供详实的审计结果和行政决策参考,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行为的公开、透明,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家审计作为专门的经济监督部门,审计在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
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正式将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机关的一项法定职责加以明确,特别是自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两个暂行规定出台以来,各级审计机关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体制,全面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取得了明显成效。审计工作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和反映问题,更加注重增强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全力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深化改革开放,全力推进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全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