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服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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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服务合同纠纷是指因娱乐服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而产生的纠纷。纠纷的成因多集中在经营者宰客,娱乐设施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消费者赖账或侵犯服务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纠纷中往往违约与侵权并存,人身权或财产权均可能受到侵害。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难定,证据难取,纠纷易激化。[1]
娱乐服务合同纠纷的调解[2]
一、娱乐服务合同纠纷的举证要点
1.权利人首先要提供娱乐服务合同,权人所收取费用的有关凭证;
2.权利人还应提供所受损害的证据,论等。娱乐服务合同纠纷的调解要点没有合同的,可提供侵如诊断证明书、鉴定结论等。
二、娱乐服务合同纠纷的调解要点
1.按照行业惯例、参考经营者的广告、告示、服务承诺等,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2.经营者欺骗消费的应退赔多收款项。
3.服务质量差、消费者不满意的应减免服务费。
4.消费者在娱乐活动中因场地、设施等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经营者应予赔偿。
5.消费者赖账的应补交服务费。消费者侵犯服务人员,没有造成损失的,应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6.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允许未成年人参加不适当的娱乐活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主张合同无效、要求经营者退还服务费的应支持;不适当的娱乐活动给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不良影响,经营者应负赔偿责任。
7.在娱乐合同的调解中,应注意赔礼道歉这种民事责任方式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