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服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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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服務合同糾紛是指因娛樂服務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而產生的糾紛。糾紛的成因多集中在經營者宰客,娛樂設施造成消費者人身財產損害,消費者賴賬或侵犯服務人員合法權益等方面。糾紛中往往違約與侵權並存,人身權或財產權均可能受到侵害。合同的權利義務內容難定,證據難取,糾紛易激化。[1]
娛樂服務合同糾紛的調解[2]
一、娛樂服務合同糾紛的舉證要點
1.權利人首先要提供娛樂服務合同,權人所收取費用的有關憑證;
2.權利人還應提供所受損害的證據,論等。娛樂服務合同糾紛的調解要點沒有合同的,可提供侵如診斷證明書、鑒定結論等。
二、娛樂服務合同糾紛的調解要點
1.按照行業慣例、參考經營者的廣告、告示、服務承諾等,合理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2.經營者欺騙消費的應退賠多收款項。
3.服務質量差、消費者不滿意的應減免服務費。
4.消費者在娛樂活動中因場地、設施等原因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經營者應予賠償。
5.消費者賴賬的應補交服務費。消費者侵犯服務人員,沒有造成損失的,應賠禮道歉,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6.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允許未成年人參加不適當的娛樂活動,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主張合同無效、要求經營者退還服務費的應支持;不適當的娛樂活動給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不良影響,經營者應負賠償責任。
7.在娛樂合同的調解中,應註意賠禮道歉這種民事責任方式的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