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归因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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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归因错误(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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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归因错误描绘人们在考察某些行为或后果的原因时高估倾向性因素(谴责或赞誉他人)、低估情景性因素(谴责或赞誉环境)的双重倾向。它是归因理论的一个现象,即人们常常把他人的行为归因于人格或态度等内在特质上,而忽略他们所处情境的重要性。比如,尽管我们在评价他人的行为时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但我们总是倾向于低估外部因素的影响,而高估内部或个人因素的影响。这种现象解释了当销售人员的业绩不佳时,销售经理更倾向于将其归因于下属的懒惰而不是竞争对手的实力。有研究显示,东亚人相对英美人更注意情境,而更少受此谬误影响。[1]
基本归因错误或者基本归因偏差是指在对他人行为进行归因的时候,往往会倾向于把别人的行为归因为其内在因素,而低估了情境因素的影响。[2]
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与其他的环境因素相比,行为者的行为是最容易观察的信息。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很容易被注意到,而社会环境、社会角色、情境压力等外部条件则难以引起注意,于是,我们就忽视了这些外部因素的作用,而过多地强调个人自身的原因。
此外,还有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我们有一种基本的信念,觉得个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于是,在分析行为的原因时,我们就会追溯个人自身的原因。比如,我们倾向于认为一个人的生活状况与自己的努力奋斗有很大关系,所以,当我们看见一个人生活拮据时,可能会想:“为什么你不勤奋一点儿呢!“
归因误差有的来源于人们的动机,有的则是认知因素和动机两者的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误差:
1、基本归因错误
2、活动者—观察者效应:行动者对自身归因不同于他人对此行为的归因。虽然,双方认知到的是同一个行为 ,但是行动者倾向于把成功原因归为个人,把失败原因归于情境;而观察者则会更多把成功原因归于情境,把失败归因于个人特质。形成这种偏差主要是双方所站的角度和出发点不同。旁观者往往站在一个理想的角度,从常规的逻辑出发。如认为人就要说到做到,借东西就应该如期偿还,朋友就应该互相帮助等,一旦发现不合常规,就归因于行为实施者的个人因素。而实施行为的人则更多地是从具体情况出发,强调实际行为的特殊情境。如借东西未还是因为太忙,没时间,朋友没及时帮忙是因为有急事走不开等等。可见,归因的分歧是造成人与人之间矛盾的一个因素。
3、自我服务偏差:人趋向于把别人的成功和自己的失败归因于外部因素,而把别人的失败和自己的成功归因于内部因素 。比如,学员喜欢将自己受加分奖励归因于自己的努力,而将受到扣分处理归因于干警对自己有偏见甚至社会不公平。
除了上述归因偏差,还有性别导致的动机、观念、环境等归因偏差,另外涉及到个人利益的时候也会导致归因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