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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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城市化是由于城市化的推进,土地利用属性由农业用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以及土地产权属性由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过程。土地城市化是城市化过程的一个重要表征,在这一过程中,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均会发生变化。
土地城市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变化过程,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中认为经济增长是城乡土地利用变化的根本驱动力已经成为共识,即经济发展能够迅速提高城市土地价格,引起城市区域建设用地面积的大量增加,并促使对农业用地的侵占;经济增长还带动了以房地产为支柱的第三产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城市用地空间的压力等。如有专家提出经济发展的年轮效应,认为城乡经济的发展是城乡交错带土地利用及其空间结构演变的最根本动力。经济的发展往往有周期性,受这种周期性规律的影响,城市空间的扩展与城乡交错带土地利用的演变也会呈现出加速—减速—稳定三种变化状态。实际上,不同的经济发展状态会对应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而不同的土地利用方式又与土地城市化水平相对应。
根据以往的研究成果,结合对土地城市化的认识,可以概括影响土地城市化的因素为几个方面:发展驱动、经济驱动、权利驱动等。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房地产热、开发区热等使得不论在大中城市边缘区还是广大小城镇、中心村都呈现出了土地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迹象。土地经济价值的显化,尤其是农地转用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的驱动使得土地快速城市化成为现实和可能。与此同时,在现行政绩观的引导下,以城市范围无限制的外延扩展和空间的无序蔓延为主要特征的粗放型经营,在土地城市化进程中也普遍存在。
商品有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那么如果把城市化比作一种商品.土地和人口就是它的二因素。为什么如此比喻?研究商品我们要研究它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发展城市化也要解决两个问题:土地和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二者缺一不可.缺少了土地和劳动力任何一种因素.城市化都难以发展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土地是城市化的自然属性.是构成城市化的物质内容.是城市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人口是城市化的社会属性.是本质因素.是城市化的动力。所以本文尝试用商品的二因素来解释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的关系。
哲学上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统一的.是矛盾的综合体。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存在着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城市化是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的矛盾统一体.城市化进程要处理好土地与人口的问题。
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是统一的。首先.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之间有着前因后果的逻辑关系城市经济发展速度快。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但是城市的土地资源有限.随着人口的增多,城市需要扩张.扩张需要占用农村用地.致使大量农地非农化.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农民也随之市民化,土地城市化推动了人口城市化的进程。其次.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的政策相互关联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当确保农用地非农化和农村人口城市化同步发展.确保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能够平等地分享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和城市居民待遇。这样城市化才能可持续地、高效地发展。最后.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的质量相互促进。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是城市化的两个主要指标.是城市化水平的具体体现.二者单一水平的提高.都不能较好地反映城市化的发展水平。
土地城市化与人口城市化又是矛盾的政府为了加快城市化的步伐需要扩大城市范围.因此要征用城市周边的大量农用土地进行城市基础设施、交通、住房等建设。与此同时,大量农村人口也转变成城市人口.但户籍上依然是农民身份.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医疗卫生条件和教育水平政府一边得益于征收农民土地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一边却在解决农民市民化的进程中举步维艰但这种矛盾与商品二因素的矛盾不同.对同一商品的生产者或消费者来说.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可兼得.城市化却并不局限于此如果政府是城市化的生产者.那群众就是城市化的消费者.土地城市化和人口城市化都是城市化进程的一部分.而且最终要实现人口的城市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