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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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际竞争是经济学家张五常在《中国的经济制度》中提出的一个学术观点,他认为县际竞争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在经济困境中出现奇迹的主要原因,是21世纪初中国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一个重要因素。县际竞争是指以县政府为主体、以一个县的地域为边界的县与县之间在经济建设上相互竞争的发展模式。县际竞争也可扩展到认为是中国各级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竞争,如省际竞争、地级市间的竞争、乡镇之间的竞争。
县际竞争的效应[1]
因为地区或县的竞争,中外合资的合约发展成为一种特别的专利使用合约,每件算的使用费可以不受管制地汇到外国的银行。监管发明专利合约的履行很困难,但以合资合约从事,有外来的作为董事在场监察,收钱就容易得多了。这是外资蜂拥到中国来的其中一个原因。
因为县的竞争,工业类聚的集中发展非常显著。中国的产品今天泛滥地球,但外间的人很少知道工业的地区集中与专业的程度。
因为县的竞争,国营企业的私有化受到压力要加速。世纪转换,地价的上升大大地协助了这私有化的进程。较高的地价让地区政府有钱补偿解散国家职工,拿开了最大的障碍。国企的买家会把原先位于市区的物业出售,搬到地价较低的工业区去。长沙的国企私有化的速度可能破了世界纪录。
县的竞争也协助了减少贪污。有同样条件的地区,只有无知的投资者会到一个贪污知名的县下注。有经验的投资者知道贿赂是一项成本,早期在南中国的厂家例行地把这些成本算进产品售价之内。不是所有贪污都消失了,而是与九十年代初期相比,减少了很多。跟我谈过的干部都同意县与县之间的竞争有助减少贪污。
最后,过去十至十五年的合约选择的高度自由——除了提到的地区承包合约的串连——也是县际竞争的效果。合约选择的弹性够高,使九十年代的中国免于经济衰退。
县际竞争的不足[2]
1.市场竞争行为导致的负外部性的监管主体缺位或大大弱化。按照经济学原理,市场竞争过程中,企业或个人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负外部性应该受到严格的监管和约束。如企业的排污要严格限制及治理;企业对资源破坏性的开采要严格限制及惩罚;企业对劳工要有必要的保护;等等。而负外部性监管的主体主要是政府,辅助之以非政府组织(NGO)和普通民众。一旦政府转变为竞争的主体,市场竞争负外部性监管的主体就无形中消失或大大弱化了。再加上我国非政府组织(NGO)和普通民众的话语权相对较弱,甚至受制于政府部门,市场竞争负外部性的监管就变得异常困难。更有甚者,某些地区、某些时候、某些县级政府自身就沦为了负外部性问题的制造者,更不能奢谈监管了。2009年,据国家对七大水系(长江、黄河、珠江、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的408个水质监测断面监测,适应于人类生活直接使用的-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仅占57.1%。部分流域污染仍然较严重。一些著名湖泊时常发生赤潮等污染事件,有些甚至影响到城市的饮用水。近岸海域299个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仅占72.9%。一些村庄因炼焦或重金属冶炼而整个受到污染,成为肺病或癌症村等问题十分突出。
2.一些干部往往将政绩看得比其他因素更重,导致其决策出现扭曲。如形象工程层出不穷,经济发展缺乏连续性。有些地方的主要领导,为了尽量避免与上任领导政绩产生重复,往往独辟蹊径,另外开展政绩工程,致使很多前任领导开展得红红火火的改革和建设,到了下一任期就可能会被搁浅。更有甚者,个别领导为了体现自己的政绩工程,甚至将前任所建项目拆掉重建。
3.竞争行为短期化。为了尽快干出政绩,争取干完一届后就提拔,有些干部往往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只顾眼前、只顾在任期间的经济社会发展。
4.抑制了市场的正常竞争。如为了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而采取的地区保护主义措施(地方政府红头文件推销当地烟酒等产品,强制喝本地酒、抽本地烟、用本地水泥等做法时常发生)。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比较明显。
县际竞争的上述固有缺陷,是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主要困难的重要诱因。因为,经济结构不合理——发展过于依赖出口和固定资产投资;分配结构过于向政府部门和企业倾斜;资源和环境约束日趋严重——资源遭到破坏性开采、环境污染严重;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突出(黑砖窑事件、开胸验肺事件、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形同虚设等);因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政府与百姓间的纠纷不断增多;一些地方政府与民争利,导致干群关系紧张等等诸多问题,都可以从“县际政府间竞争发展模式”所固有缺陷中找到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