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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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定价是指同一物品对同一消费者索取不同的价格,或者,同一物品对不同的消费者收不同的价格。
区别定价是市场上商家经常采用的一种营销策略。对于区别定价的定义,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三种。Pigou(1920)将区别定价定义为厂商以不同的价格将相同的商品出售给不同的消费者,并将区别定价进行了分类。Stigler(1987)认为,当两个或更多相似商品的出售价格与边际成本的比率不同时便存在区别定价。Philips(1983)则考虑的是绝对差额,他认为只有当边际成本的差额与价格的差额不相等时,区别定价才存在。其中Stigler(1987)对区别定价的定义在学术界比较受到认可。
区别定价可分为完全区别定价和不完全区别定价。
完全区别定价又称一级区别定价,即根据每一个消费者每买进一单位的产品愿意并能够支付的价格逐个确定每单位产品的售价,因而能够获得全部的消费者剩余。
不完全的区别定价以不完全的信息为前提,分为二级区别定价和三级区别定价。
二级区别定价(多重价格):指垄断者对某一特定的消费者,按其购买的不同数量段规定不同的价格,以此获利的一种方法。
三级区别定价:通过细分目标市场,对具有较高弹性的市场制定较低的价格,对具有较低弹性的市场制定较高的价格(如民航:商务乘客和休假乘客)。
①卖者必须有一些垄断力——对要价的控制。
②卖者必须能根据对一产品的不同需求强度来鉴别购买者或购买者群。如果买者间不存在可鉴别的需求强度,区别定价将无法增加买方利润。
③和单一价格策略相比多重价格策略会产生预期的利润增量,该增量必须高于用需求差别来区分买者所需的交易成本;
④卖方必须能确切地区分买者,以至于他们索要的不同价格不会导致低价位买者向高价位买者再次出售。第四种情况通常不会在服务业中遇见,因为服务本身无法被重复出售。
这四个条件出现在为数众多的市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