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兰-派尔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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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兰-派尔模型(Leland - pyle model,L-P模型)
在詹森和麦克林(1976)之后,利兰和派尔(1977)建立了一个正式的模型——利兰-派尔模型,在其中,由资本家掌握的资本赌注起了一个用于解决代理问题信号的作用。根据企业家与外部投资者之间就项目平均收益拥有不对称信息的假定,他们证明,企业家自己投入到项目中的赌注完全表明他对项目资产回收的信心,而企业家的股份越高,则表明项目的价值越高。
利兰和派尔认为,金融中介根据收集和处理的信息买入和持有贷款或证券类型的资产,可以解决上面两个问题。因为金融中介机构的资产是“私有产品”,不能随意出售,金融中介机构在信息生产过程中不用担心信息的外溢;通过对资产的合理定价,也间接解决了信息的质量和可信性问题,因为信息的质量已经体现在资产的价格中了。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中介具有充当信息生产者的天然优势。
在利兰-派尔模型中,基于风险厌恶,利兰和派尔提出了两个定理:
①如果并且也只有当企业家对投资项目中的权益需求呈正常状态时,市场对信号反应的均衡估价函数与信号在相关领域里才呈递增关系。
②在信号均衡里,具有正常需求的企业家比在无成本交流时更情愿对投资项目作更多的投资。利兰和派尔最后认为,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均衡模型中,如果企业家认为投资项目需要权益融资时,他们会比无代价地向市场传递信息更为愿意本身进行投资。
按照这个模型,对于高质量的投资项目,企业家应该通过增持公司股票或者增加负债比例来提高持股比例,然而,利兰、派尔认为,由于增加持股数量会使得风险厌恶的企业家的效用下降,因此,唯有提高负债数量,也就是提高负债比例,来相对的提高企业家的持股比例,从而向市场传递好信息。因此,这个理论预测,具有高质量项目的公司,负债比例应该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