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贴现政策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再贴现政策(Rediscount Policy )
目录 |
再贴现政策是中央银行最早拥有的货币政策工具。现代许多国家中央银行都把再贴现作为控制信用的一项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转让。对中央银行来说,再贴现是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票据,流出现实货币,扩大货币供应量。对商业银行来说,再贴现是出让已贴现的票据,解决一时资金短缺。整个再贴现过程,实际上就是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之间的票据买卖和资金让渡的过程。所谓再贴现政策,就是中央银行通过制订或调整再贴现利率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及货币市场的供应和需求,从而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的一种金融政策。
再贴现政策分为二类:
一类是长期的再贴现政策,这又包括二种:一是“抑制政策”,即中央银行较长期地采取再贴现率高于市场利率的政策,提高再贴现成本,从而抑制资金需求,收缩银根,减少市场的货币供应量;二是“扶持政策”,即中央银行较长期地采取再贴现率低于市场利率的政策,以放宽贴现条件,降低再贴现成本,从而刺激资金需求,放松银根,增加市场的货币供应量。
另一类是短期的再贴现政策,即中央银行根据市场的资金供求状况,随时制订高于或低于市场利率的再贴现率,以影响商业银行借入资金的成本和超额准备金,影响市场利率,从而调节市场的资金供求。
1.规定再贴现票据的种类。商业银行可以拿客户借款时提供的票据来办理再贴现,或者以中央银行同意接受的其它抵押品作保证而申请贷款。可用作抵押品的通常是政府债券,以及经审查合格的商业票据。中央银行若公开挂牌,规定某些行业的票据可优先办理再贴现,这种情况表明了中央银行的资金意向,旨在扶植某些行业的发展。
2.规定再贴现业务的对象。各国中央银行根据本国的不同情况,对此有不同的规定。许多国家允许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但也有一些国家对贴现对象有比较严格的限制。如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的再贴现业务只限在会员银行之间进行,英格兰银行的贴现对象只是英国十一家贴现商行持有的一级证券或银行汇票。
3.再贴现率的决定。这个问题关系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所以必须谨慎行事,决定的过程也比较复杂。早期曾出现过各地中央银行自行决定再贴现率的情况,后来随着西方国家中全国性的金融市场的出现和统一的市场利率的形成,各地采取不同的贴现率在实践中已经行不通了。更重要的是,为了贯彻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也要求再贴现率必须统一。因此,现在各国的再贴现率一般由中央银行决策机构统一确定。
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必须定期举行会议,研究再贴现率,会议通常分析现阶段的经济与金融形势,讨论再贴现率执行中的问题,最后以投票形式决定再贴现率是否变动和如何变动。
4.再贴现业务管理。对再贴现业务的管理是再贴现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办理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给予的一种优待,使商业银行能够应付一时的准备金不足。但商业银行可能滥用贴现之便套利,如用贴现而来的资金从事有价证券、房地产或商品的投机和买卖。中央银行为避免此等事情发生,必须对再贴现业务进行管理,包括审查银行的贴现申请、了解商业银行贷款的用途和性质等等。
再贴现政策具有以下三方面作用:
1.能影响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和超额准备,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融资决策,使其改变放款和投资活动。
2.能产生告示效果,通常能表明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从而影响到商业银行及社会公众的预期。
3.能决定何种票据具有再贴现资格,从而影响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向。
当然,再贴现政策效果能否很好地发挥,还要看货币市场的弹性。一般说来,有些国家商业银行主要靠中央银行融通资金,再贴现政策在货币市场的弹性较大,效果也就较大,相反有些国家商业银行靠中央银行融通资金数量较小,再贴现政策在货币市场上的弹性较小,效果也就较小。尽管如此,再贴现率的调整,对货币市场仍有较广泛的影响。
尽管再贴现政策有上述的一些作用,但也存在着某些局限性:
1.从控制货币供应量来看,再贴现政策并不是一个理想的控制工具。首先,中央银行处于被动地位。商业银行是否愿意到中央银行申请贴现,或者贴现多少,决定于商业银行,如果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筹措资金,而不依赖于再贴现,则中央银行就不能有效地控制货币供应量。其次,增加对中央银行的压力。如商业银行依赖于中央银行再贴现,这就增加了对中央银行的压力,从而削弱控制货币供应量的能力。再次,再贴现率高低有一定限度,而在经济繁荣或经济萧条时期,再贴现率无论高低,都无法限制或阻止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再贴现或借款,这也使中央银行难以有效地控制货币供应量。
2.从对利率的影响看,调整再贴现利率,通常不能改变利率的结构,只能影响利率水平。即使影响利率水平,也必须具备两个假定条件:一是中央银行能随时准备按其规定的再贴现率自由地提供贷款,以此来调整对商业银行的放款量;二是商业银行为了尽可能地增加利润,愿意从中央银行借款。当市场利率高于再贴利率,而利差足以弥补承担的风险和放款管理费用时,商业银行就向中央银行借款然后再放出去:当市场利率高于再贴现率的利差,不足以弥补上述费用时,商业银行就从市场上收回放款,并偿还其向中央银行的借款,也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央银行的再贴现率才能支配市场利率。然而,实际情况往往并非完全如此。
3.就其弹性而言,再贴现政策是缺乏弹性的,一方面,再贴现率的随时调整,通常会引起市场利率的经常性波动,这会使企业或商业银行无所适从;另一方面,再贴现率不随时调整,又不宜于中央银行灵活地调节市场货币供应量,因此,再贴现政策的弹性是很小的。
上述缺点决定了再贴政策并不是十分理想的货币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