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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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增发是增发的一种。发行对象为所有投资公众。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必须符合一系列相关法规和规定,并报请证券监管部门审批批准。由一家或多家投资银行承销,发行公司与承销商协商决定发行价格。增发后,原股东持有的股票并不增加,但是因为增发之后,公司的注册资本、权益资本等诸多财务数据发生了变化,每股权益和收益也相应发生变化,一般而言,同期每股账面权益(净资产值)会增加,但同期每股收益会被摊薄。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的条件根据《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公募增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市公司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二)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
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履行法定程序,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发行距前次发行股票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公司法》的相应规定。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且预测本次发行当年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配股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水平,或与增发前基本相当。
公开增发较少的原因[1]
相比于定向增发针对少数特定投资者,以及配股仅针对原股东,公开增发既有原股东按比例配售申购,又有全体投资者参与投资,赋予更多投资者对象参与度,同时增发的股份没有锁定期,发行完成之后复牌首日即可上市流通,方便了投资者的换手,在这方面上显得尤具优势。
但近年来,再融资市场基本被非公开发行主导,公开增发基本上销售匿迹,主要原因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公开增发要求更严苛,对发行价格及发行人分红和盈利都提出更高的标准,而且发行价格相较于非公开发行而言没有优势,申购方式上又仅限于现金,灵活度有限;
二是公开增发采取包销模式,将发行风险集中于主承销商。在为数不多的公开增发案例中,就曾出现过承销商被迫吃下巨额增发股份,不得不在二级市场割肉卖出。
因此上市公司向承销商咨询再融资途径时,公开增发往往不被推荐。
公开增发和定向增发的区别[2]
定向增发是指对特定对象增发新股,公开增发是指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两者区别在于:
1、定向增发的目的是为了进行重组和并购,公开增发的目的是从公众投资者手中筹集资金;
2、定向增发的对象是特定的,公开增发是广大社会公众;
3、定向增发包括现金、非现金资产(包括权益)、债权等资产认购,而公开增发必须以现金认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