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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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指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
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被保险人,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等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
保单所有人,指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
注1:保单所有人的称谓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的场合。用于财产保险合同大都是一年左右的短期合同,保单没有现金价值;并且,由于绝大多数投保人都是以自己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来进行投保(成为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得到保险赔偿(成为受益人)的,因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和所有人通常就是一个人,所有人在此没有太大意义。
注2:但在人寿保险中,由于大多数人寿保险合同所具有的储蓄性特征以及在许多场合,所有人与受益人并不是同一个人,这时所有人的意义就显得重要了。保单所有人的权利通常包括:1,变更受益人;2,领取退保金;3,领取保单红利;4,以保单作为抵押品进行借款;5,在保单现金价值的限额内申请贷款;6,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7,指定新的所有人。
受益人,也叫保险金受领人,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人。
在人身保险场合,他们的关系有以下几种:
2,投保人、所有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而被保险人为另一人;
3,投保人、所有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而受益人为另一人;
4,被保险人、所有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而投保人为另一人;
5,投保人和所有人为同一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不同的对象;
6,投保人、被保险人、所有人和受益人均为不同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