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市场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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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国际化是指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保险市场在完成本国保险市场份额的瓜分之后,进行保险资本的继续扩张并掀起兼并、收购和战略联盟的浪潮,使得全球许多保险公司纷纷开展跨国保险经营业务的状况。
保险市场国际化的原因[1]
导致保险市场全球化的原因是:
(一)跨国公司保险需求的国际化推动保险市场全球化的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全球化的发展,世界经济日益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经济相伴随的风险没有国界的限制。世界各国生产者由于风险的无国界化,迫切要求为之服务的保险业在全球范围内为其提供服务,尤其是跨国公司,对保险市场国际化的要求更为紧迫。对于跨国公司,母公司为了保障其外国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财产、责任、员工生命的安全,往往愿意购买母公司所在国保险公司的保险商品。在这种形势下,高效的保险市场和金融市场的重要性更为突出。为了满足跨国发展产生的保险需求,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直接保险公司开始在新兴市场大力拓展保险业务,参股或独资的外国保险公司在拉美和中东的市场份额已增长了3倍,分别达到了47%和41%。在亚洲,外资保险公司的平均市场份额是12%。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主要取决于相关法律对市场准入的限制,以及对当地保险公司结构的规定。在匈牙利和智利,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超过70%,但在我国,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尚未超过2%。另外,外国保险公司为了控制境外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风险,往往通过再保险把业务分入母公司,以此逃避所在国的监管。
(二)保险与再保险业务国际性特点决定了保险国际化的发展
现代保险业起源于海上保险。从海上保险的发展历史来看,海上保险主要是保护海上运输可能发生的船舶货物运输碰撞责任、船员生命等危险而受到的经济损失。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上述危险的发生往往跨越国界。因此,海上保险从本质上看是最具国际性的业务。再从再保险业务看,直接保险公司把自留额以外的危险分保给国内外其他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承担,往往一笔保险业务由几个不同国别的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承保。另外,再保险经纪人或再保险公司为了招揽不同国家的业务,经常穿梭于世界各地,他们通过自身努力,把保险业联结为一个国际性大巾场。这些都充分说明再保险业务具有很强的国际性。
(三)巨额保险标的出现将推动保险国际化的发展
随着单位风险的增加,一个国家保险市场对承保巨额风险越来越感到吃力,出于分散风险,稳定经营的需要,将其承保的风险通过共保或再保向其他国家保险市场上转移。共保或再保成为一条条纽带,把世界保险市场连为一个整体,这也极大地推动了保险的国际化进程,近年来出现的全球保单就是保险国际化的一个例证。
(四)国内保险市场饱和与新兴市场的保险需求推动跨国公司国际化的发展
自1990年以来,新兴市场寿险和非寿险的年增长率是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两倍。与此同时,全球性保险公司本国的非寿险市场呈现饱和状态。加上近年来承保能力的大幅度提高,市场价格战和市场份额的竞争愈演愈烈。亚洲、拉美和中东欧市场的强劲增长恰好为全球性保险公司提供了一个占领新市场的绝佳机会,从而确保未来潜在利润以实现公司价值的不断增长。这些全球性保险公司的优势之一就在于他们拥有强大的财务实力。国际保险公司可以承担超出当地保险公司财务实力以外的风险。前者由于其经营的多样化而具有较低的资本成本,因而可以提高风险转移的效益并提供较低的价格或更大的承保能力。此外,全球性保险公司在产品、费率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拥有先进的专业知识,这对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来说是一个优势。在拉美和中东欧,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私有化,市场对新的人寿险和劳工保险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外资保险公司不仅能够借助他们从其他国家获得的经验,还能得益于其良好的声誉和财务实力雄厚。由于寿险具有长期性的特点,这一优势对人寿保险尤为重要。
(五)保险自由化为保险市场国际化提供了机遇
只有对迄今为止受到严格保护的保险业取消或放松管制,实现其自由化发展,保险市场的国际化才有可能成为现实。20世纪90年代初,拉美和中东欧以及亚洲的许多国家实行保险监管体制的重大改革,这些改革推动了保险市场国际化的发展:这些保险改革包括两个不同程度的阶段,不同的国家采取的顺序不同。自由化的第一步是打破保险和再保险的垄断。实现再保险业务自由化特别要取消分给国营再保险公司的法定业务并允许跨国经营再保险业务。我国对于法定再保险的规定并没有取消,但允许保险公司在办理法定分保后向境外办理分保。另一个重要的步骤是要逐步取消除对外资保险公司资本的限制,并平等对待外资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和本国的保险公司,即给予外国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国民待遇:从目前看,在保险市场国际化进程中,除东欧部分国家外,其他地区的大部分国家不同意外国保险公司对其国内公司进行控股。
另外,随着世界贸易组织的发展,保险国际化的速度也将大大加快,跨国保险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分公司和子公司越来越多,来自海外的保险费收入越来越多。跨国保险公司在全球的发展,对全球保险市场形成新的冲击力,影响着全球保险市场格局的变化与发展。各国保险产业发展政策对本国保险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发挥作用的力量受到限制,本国保险业发展目标受到全球保险市场发展的制约。但同时国内保险市场也可以从深入参与国际市场中得益。主要是增加国内承保能力或提供有效供给,从而推进竞争,给消费者提供更高的价值和更多的选择。国际经营活动中的知识分享可以带来产品、生产和承保技巧以及理赔实务的创新,由于保险竞争和创新的增加,投保的国内企业提高了国际竞争力。
保险市场国际化的表现形式[2]
(一)跨国保险公司及相关经营机构的设立
跨国公司是保险市场国际化最主要的表现形式。通过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保险公司可以有效地利用国际资源达到分散风险、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等一系列目的。2001年11月,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作为金融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之一,保险业实施对外开放成为我国经济融人世界贸易体系的重要环节。根据我国政府的承诺,中国保险市场开始分阶段地对外实现开放,境外资金通过设立外资保险机构和参股中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业。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中资保险公司59家,外资保险公司43家。
(二)国际化的再保险市场
再保险市场的国际化对保险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许多本国的保险项目如果失去了国际再保险公司的支持就无法开展。例如瑞士再保险公司已在3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机构,分保了众多国家的各种风险项目。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在全世界150多个国家经营非寿险和寿险两类再保险业务,并拥有60多家分支机构。
(三)保险公司的境外投资
随着金融一体化的不断演进,发达国家中各保险公司的投资早已超越了国界,成为纽约、伦敦、东京等全球金融中心的重要投资力量。目前,中国保险机构也可以运用自有外汇或购汇进行境外投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
(四)保险公司的境外融资
境外融资正在成为保险公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筹资渠道,不仅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积极利用海外金融市场来增强自身资本实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寻求国际资本的协助。例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在香港上市,成为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国有金融企业。随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在纽约和香港同步上市,创造了当年全球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融资额最高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