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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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主体假设(又称,会计个体假设,Accounting entity postu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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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主体指的是会计工作特定的空间范围。在传统的工业经济时代,会计主体的范围很明晰,一般表现为独立核算的企业,也就是实的空间,即企业会计只核算企业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并向各有关方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然而在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发展日益多样复杂化,会计主体的典型形态的企业变得越来越模糊。一方面,在网络化的经济中,公司作为会计主体,其外延不断延伸,产生了虚、实两个并存的空间。网上公司的出现,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物理空间的概念,构成了媒体空间,使得一项交易可在瞬间完成,资金也可以瞬时联结在一起工作,他们根据业务的需要自由地重构分合,拓展了会计基本假设的领域。另一方面,许多上市公司拥有多个子公司,而每个子公司又有许多合资企业、关联企业和联营企业。这些企业之间的松散联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通过兼并等手段整合,也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解散联盟。如何界定这些实体的外延,如何核算和管理这些不确定性的实体;传统的会计主体假设显得无能为力。
会计主体假设起源于经营主体的概念,其形成与经济组织的独立发展有直接联系。在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出现了大量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组织-独资或合伙企业,如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康美达合营公司,15世纪英国从事海外贸易的冒险性公司都是合伙组织,它们客观上要求会计将企业视为独立于业主之外的经济实体,将业主个人的经济活动与企业分开。因为在法律上,独资和合伙企业不独立法人,它们的资产和负债仍被视为业主或合伙人的财产和债务,业主、合伙人对此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会计上必须假设企业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会计关注的中心是企业而不是业主、合伙人。
会计主体假设之所以成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之一,传统会计理论认为:会计信息系统所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信息不是漫无边际的,而是严格限制在每一个特定的、在经营上或经济上具有独立性的单位之内。只有首先从空间上对会计工作的具体核算范围予以界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会计要素才有了空间归属,才能独立反映特定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企业的投资人、债权人以及企业管理人员才有可能从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中得到有意义的会计信息,从而作出决策,并管理、控制经济活动。如果主体不明确,资产和负债就难以界定,收入和费用也就无法衡量,以划清经济责任为准绳而建立的各种会计核算方法的应用便无从谈起。可见,会计主体假设作为开展会计工作的前提,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
(1)会计主体假设的局限性。所有的经济理论都来源和服务于经济实践活动,并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会计假设亦不例外。它由于自身固有的局限性也不再适应会计环境的新形势。会计主体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
- 第一、单一的企业主体不利于反映具有网络结构的企业。
- 第二、在目前的会计主体范围内,向使用者提供全面信息存在困难。
- 第三、以企业为会计主体的假设观落后于会计计量范围的扩展。
- 第四、会计主体假设阻碍了会计电算化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2)会计主体假设所受影响的因素分析及应对。会计主体假设是为了明确核算的空间范围,明确经济权利和责任的归属主体。现行的企业会计主体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确立的。当时,大机器工业生产代替了作坊式的手工生产,导致了区别于家庭所有制的独立企业的诞生,会计系统也随之建立。可是在网络经济时代,公司会计主体的外延不断变化,结构和功能都极不稳定,单一部门可能也会形成一个报告主体。尤其是自由组合经营主体很可能会按照其交易事项的要求不断重组新的主体进行经济活动,这就使会计主体的认定产生困难。企业在网络空间的迅速分合导致了会计主体多元化和不确定性的存在,原来适用的会计规则出现了问题。没有清晰的会计主体假设将使人们无法理解会计报表的意义。因此,准确把握“会计主体”概念,适时扩展主体内容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课题。
主要表现在我国,会计主体假定误用的情况主要发生在一些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较差的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中。主要表现有:
- ①资本金的投入与抽回当作投资者个人的付出与收入入账;
- ②将属于投资者个人的开支,当作企业的开支入账;
- ③将属于投资者个人的收入,当作企业的收入入账;
- ④将属于投资者的资产,由企业无偿占用;
- ⑤将属于投资者的债权、债务,由企业收账或偿付;
- ⑥将企业的费用开支,由投资者自行列支,不在企业报账;
- ⑦将企业的收入,视为投资者个人的收入,不在企业账面上反映;
- ⑧将本归企业占用的资产,转由投资者作为个人资产无偿、长期使用,不在企业账上反映;
- ⑨将本属企业的债权或债务,由投资者个人以自己的名义收回或清偿;
- ⑩其他。
实际上,会计主体假定的误用,核心是将企业(单位)作为一个人格化的行为主体与投资者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为主体两者之间的界限未划分清楚。这时,企业的经济业务与投资者个人的经济业务之间界限不清,或者同一投资者所创办的几个企业之间的经济业务界限不清,势必造成企业资产、负债、权益、收入、成本和利润不真实,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对会计主体假定误用的查证,应首先了解被检查的企业类型,一般地说,独资的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会计核算容易出现这种问题;一些名为集体所有制、实为私人所有的假集体所有制企业也容易出现这类情况。其次,采用面询方式,由被检查的企业会计人员对有关企业收支与投资者个人收支的记账情况进行介绍,以便从中发现问题。第三,可依据已了解到的情况,对费用、收入类明细账进行审阅,注意有无企业的收支与投资者个人收支不分的情况。第四,对查获的证据进行整理,并要求被查企业的有关人员认同。在检查的实践中,比较理想的查证方法是广泛面询并实施深入的调查。在企业的大量经济业务中,泛泛的抽查审阅往往收效甚微,与其盲目地查核账簿记录,不如扩大范围进行面询调查。
会计信息来自会计实体范围的内外,从企业具备的技术条件、主观意愿和客观环境上分析,它目前不可能提供全面信息。但是在市场变化日益剧烈的情况下,为了尽量避免和减少经营风险,提高经济收益,企业和其他报表使用者却不仅会需要企业过去的信息,而且需要未来的信息。为了满足这些日益迫切的信息需求,会计人员必须突破传统的会计主体,将会计主体延伸到企业外部去才能顺利获取所需信息。新环境要求我们必须将企业主体观转变为信息需要者的主体观。
随着网络经济这样的新经济形态地出现,行业开辟了新兴会计领域,其中包括破产会计、人力资源会计和社会会计等。它们需要会计假设理论的创新才能更好地发展。比如,破产会计需要清算小组代理破产企业的会计主体资格;社会会计需要将单纯的会计主体升级为整个国民经济主体。这些新挑战启示我们应该丰富会计主体假设的内容,从企事业单位到经济体系环境均有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