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视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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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视撤是指专利申请提交后,由于未按时缴纳专利费用或者未提前交实审请求或者未按审查通知答复意见等情形时,专利申请被专利局视为撤回,提前终止专利审查程序。
专利申请为什么被视为撤回,原因较多。为了把原因说得更清楚,下面以发明专利申请为例,就不同的审批阶段,可能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说一下。
初审阶段和实审阶段造成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原因是:
(1)没有按期缴纳专利申请费和印刷费;
(2)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补正通知书;
(3)没有按期(自申请日起3年内)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
(4) 没有按期答复审查员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后,申请人如果不想失去该专利申请,就应该在恢复期限内及时办理恢复手续,不要忙于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陈述意见,而错过了办理恢复手续的机会。申请人认为不是自己的过错造成被视为撤回的,也应该先办理恢复手续,然后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陈述意见。若真的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过错,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是会把恢复费退还给申请人的。
专利申请授权后,如果不按期缴纳年费,会造成专利权的终止,而丧失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按期办理授权前的登记手续,也会造成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