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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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继承(succession of patent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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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继承是指继承人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继承其中的财产权利部分,如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等。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继承人继承专利权保护期内行使,过了期限,专利权人便丧失了专利权,他人可以无偿使用该专利,也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了。如魏某经多年研究,其一项发明获得专利,投产后获得良好经济收益。获得专利后的第10年,魏某去世,魏某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在剩余的10年保护期内该发明专利的专利使用费、转让费等财产权利。
专利权中的人身权利如专利署名权,是发明者的专属权利,不在继承范围内。
专利权继承形式[1]
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继承与有形财产继承一样,通常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定的继承方式转移。
专利权人死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其所留下的遗嘱并未处理专利权的继承问题,也没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专利权遗赠给扶养人,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按照法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份额,转归自己的继承人继承。若死者的继承人有数人时,则可能将一个整体的专利权按平均份额归属于各继承人,此时则发生专利权的共同共有问题,或者将整个专利权归属于一人,由该获得专利权的继承人补偿其他继承人以应得的继承份额的价款。
(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依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方式转移。
若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人在生前立有遗嘱,并在遗瞩中将自己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做了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应按照专利权人生前在遗嘱中所表达的意愿,归属于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依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转移。
从目前来看,专利权依遗嘱人生前与扶养人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移给扶养人的事例尚未发生,但这种情况,至少在法理上是成立的。
(4)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组织。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人死后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无继承人继承,也无受遗赠人接受遗赠,这时,该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归属于国家;若死者生前属于集体组织成员的,则其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于死者生前的集体组织。
专利权继承手续[2]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但它同样具有财产权的某些特性,即专利权人有权处置专利权,有权转让、赠与、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权,当专利权人死亡或者消失时,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权利继受人享有继承该专利权的权利。专利权的转让是指权利主体发生了变更。这种变更可以因权利人自愿转让而发生,如买卖、变换或者赠与,也可因法定原因而发生,如专利权人死亡或者消失。
当专利权人是自然人时,该自然人一旦死亡,其专利权就依继承法的规定而转移给有权继承的人。专利权人如果是法人,一旦发生合并或者解散,其专利权也依法转移给有权继受该权利的法人。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主体的变更是一种要式的法律行为。即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才能履行,必须完成合法的手续才能生效。
因此,一旦专利权人死亡或者消失,专利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就应当在专利局办理专利权继承或者继受手续。—即专利权人为自然人时,必须提交专利权人死亡证明,还要提交可以证明其与专利权人之间存在法定继承关系的证明,如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等,专利权人为法人时,必须提交法人解散或者合并证明,或者要求继受该专利权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证明等,经专利局审核后,可以办理专利权人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由其继承或者继受该专利权,并要由专利局予以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