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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址多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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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一址多照

  一址多照是指对无需前置审批并符合条件的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广州市范围内的,可以申请在企业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也就是说同一地址作为二个及以上企业的住所登记注册,形成一个地址核发多个营业执照即所谓的“一址多照”。

一址多照的注意事项[1]

  企业营业执照三个方面的登记事项的登记方式:在“住所”登记事项上,可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可以在住所以外增设经营场所,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可以不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在其营业执照“住所”栏可以载明营业场所地址;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个企业的住所。在“实收资本”登记事项上,则可在栏上载明“人民币零元(本地区(如珠海市)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字样);对未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实收资本登记(备案)的,依法予以登记。

  在“经营范围”登记事项上,企业登记机关可以依企业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门类或者大类登记企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栏统一加注“(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新办法拟规定商事登记机关允许有投资关联关系企业,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商事主体的住所;允许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商事主体的住所和经营场所在本市同一行政辖区(区、县级市);允许商事主体的实际经营场所与住所分离,无须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仅作备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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