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代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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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代付是指面向集團客戶開發的一項集團客戶統一支付的付費業務,具體是指移動或電信公司為集團客戶建立一個或一個以上的集團代付付費帳戶,提供給集團客戶為其指定的移動終端和集團產品(集團代付產品除外)代繳全部或部分移動通信費用。
統一方便的付費方式:使用集團代付的用戶,其賬戶可為一個或多個指定的移動客戶號碼代付費用。這樣可以把員工繁瑣的繳費統一在一起,相當方便。
業務範圍廣:可被代付的終端號碼包括省內大部分業務等。
靈活的付費額度:集團可根據自身的需求,對被付費賬戶所付費而設定額度。一般能夠提供給用戶四種付費形式:定額代付、全額代付、指定費項代付及按百分比代付。
提高集團管理效率:使用集團代付後,讓財務管理把多項支出項目轉化為單項總體計算,大大提高工作進度,管理更加有效率。
節省時間成本:集團代付業務能企業財務賬面簡化清晰,減少不必要的核算工作,能夠輕鬆掌握企業財務狀況,輔助工作決策。
享受優惠:通過集團代付業務,可享受相應的支付優惠,優惠額度根據支付方式與支付金額相對應。
集團代付具體分為兩種付費模式——集團預付費模式與集團後付費模式。
(1)預付費模式
預付費模式是指集團客戶與通信公司簽訂集團代付服務協議,在進行消費前向通信公司預付一定金額的款項,用於支付集團內部移動終端號碼所產生的全部或部分通信費用。
(2)後付費模式
後付費模式是指集團客戶與通信公司簽訂集團代付服務協議,以集團的名義通過公司指定對公帳戶,用於支付集團內部移動終端號碼所產生的全部或部分通信費用。
辦理“集團代付”業務的條件有:
1、經辦人(聯絡員、財務人員等)憑身份證原件辦理;
2、公司證明和集團代付服務協議書和集團代付號碼登記表,後付還需提供費用托收協議書。
3、如申請集團代付服務的集團尚不屬通信公司的集團客戶,則該單位需提供相應的資料,申請辦理集團開戶。集團申請開戶需提供的資料有:
(1)集團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的複印件(企業)或法人登記證(黨政軍機關事業單位)並加蓋公章;
(2)集團代付服務協議,後付費的還需提供費用托收協議書;
(3)集團基本情況登記表;
(4)聯絡員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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