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专业中文经管百科,由121,994位网友共同编写而成,共计435,877个条目

兩反一保

用手机看条目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什麼是兩反一保

  兩反一保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簡稱,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用於維護公平貿易,依法保護國內產業的一種法律制度。隨著經濟迅速發展,出口競爭力的增強,企業遇到的貿易官司越來越多。反傾銷問題已成為企業走出去亟須解決的問題。

兩反一保的主要內容

  “兩反一保”是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簡稱,是臨時性的WTO貿易救濟措施

  (一)反傾銷

  傾銷是指在正常貿易中一國向另一國出口某一產品的價格低於正常價值(有時甚至低於成本)。反傾銷是對來自其它國家的傾銷行為予以反對和禁止的行為,而反傾銷壁壘即把反傾銷作為控制進口的手段。反傾銷壁壘形成的原因在於WTO的有關協議明確了各國一些法律的合法性,允許各成員國採取反傾銷措施。於是各成員國紛紛研究和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合法有效地開展反傾銷調查。反傾銷的最初目的是抵制國際貿易中的不公平行為,消除價格歧視。但隨著國際市場競爭程度的白熱化,使反傾銷帶上了濃重的貿易保護色彩,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障礙。

  (二)反補貼

  補貼是指一國政府或任何一個公共機構對本國的進口替代品或出口品提供財政支持。反補貼措施是指因一國實施出口補貼而遭受損害的另一國採取的一系列補救措施,也是一種進口限制措施。反補貼措施對國際貿易具有雙重影響,如合理使用則可維護國際貿易正常秩序,而過度使用便會成為限制他國商品進口的壁壘。反傾銷法和反補貼法在實施程式方面相類似,主要差別在於:反傾銷的重點是出口企業,而反補貼調查的重點是出口國政府;另外反傾銷比反補貼調查時間長。

  (三)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指當一國的某種進口產品急劇增加,對進口國國內同類產品或類似產品的生產帶來嚴重損害或重大威脅時,進口國政府可以對該進口產品實行高關稅進口配額等限制手段,以達到保護國內工業和農業的目的。而且進口國在實施保障措施時不管出口產品是否存在傾銷或補貼,也就是說即使產品的貿易競爭是公平的,進口國也可以採取保障措施。這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符合r0的國際規則,因而一些發達國家常常藉助保障措施對它國產品的進口進行限制,形成了一種新的非關稅壁壘。保障措施的實施主要有以下四種方式:r0一般性保障措施、關於農產品特別保障措施、關於紡織品與服裝的過渡期保障措施、針對中國的特殊保障措施

兩反一保發展的新特點

  “兩反一保”除了具備傳統非關稅壁壘的靈活性、有效性、隱蔽性、歧視性等特征外,還具備以下特點:

  (一)具有雙重性和爭議性

  “兩反一保”是WTO賦予締約國抵制不公平貿易行為或保護本國工業免受進口產品衝擊的合法手段。但是在具體的實踐中,許多WTO成員卻都以此為由對來自其他國家的產品進行有意刁難或歧視,這又不合理,易引發爭議,並且解決爭議的時間較長。

  (二)針對性色彩更加濃厚

  “兩反一保”因為得到了 WTO協議的認可,所以它可以針對個別國家採取單邊的行動,限制進口的反應迅速,效果顯著。另外,目前遭遇“兩反一保”措施調查的產品多集中在勞動密集型產業、生產相對過剩的產業以及對環境高污染的產業,如橡膠化工、輕紡、鋼鐵、冶金等。

  (三)具有複合性、動態性和連鎖性

  “兩反一保”的實施,不再局限於傳統、單一的方式,而是與很多壁壘通過相互作用,形成新的綜合性貿易壁壘,並呈現不斷發展的趨勢。其實施還易引起連鎖反應,會從個別產業擴展到整個行業,甚至相關行業,且一國實施非關稅壁壘後還容易被他國所效仿,導致從一個國家波及多個國家。

兩反一保的濫用

  1.反傾銷、反補貼的濫用。反傾銷、反補貼措施本來是對傾銷和補貼這種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補救措施。由於傾銷和補貼是非公平貿易行為,人們總是從反傾銷、反補貼的正義性來看待各種反傾銷、反補貼行為,而忽略了對反傾銷、反補貼背後的動機的探究,久而久之,就導致了某些國家的企業或政府出於不正當的動機,以反傾銷、反補貼為名,濫用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這實際上就已使這一正當的補救措施成為了貿易保護主義的工具,成為這些國家推行貿易保護主義的一種重要的非關稅壁壘。

  2.保障性措施的濫用。在1947年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19條“對某些產品的進口的緊急措施”即保障性措施,是指如果由於未可預見的發展和對關稅減讓表所列的產品給予減讓,使該產品進口的大量增長,對國內生產者的類型產品構成嚴重侵害的威脅,任何一方政府可自由地全部或部分地收回減讓,或將其修訂至避免此中侵害的適當的程度和時期。”這一條款使總協定的貿易規則具有嚴格性,同時,又不失靈活性,具有雙向調節作用。因此,這一條款也被視為世界貿易體制的一種“安全閥”。

  截至2006年5月26日,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受理的關於保障措施和臨時保障措施的案件(36件)占該機構受理的全部爭端案件的10.5%。其中,涉及美國的案件共20件;而美國為被控訴方的案件18件,16件已經結案,美國全部敗訴:要麼美國違背有關協定,濫用保障措施,要麼美國自知理虧。

兩反一保濫用的原因

  1.濫用反傾銷的效應

  (1)使反傾銷企業得到更嚴格的保護,而被反傾銷的企業受到嚴重損害。當某項產品被征收反傾銷稅後,該項產品的出口就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影響到該產品所在行業的發展,最後影響就業狀況。那些反傾銷國家的相關企業,由於該產品進口的減少,企業的衝擊得到緩解甚至消除,企業的發展得到有效保護。

  (2)對出口國企業具有阻礙和威嚇作用。實踐表明,在許多情況下,僅僅提出反傾銷的申訴立案就可有效地阻止進口活動,有時,甚至發出要進行反傾銷的威脅也可以達到一定阻止和威嚇作用。例如,在美國對鋼鐵反傾銷立案的數月中,美國市場熱軋鋼板的進口數量就下降了65%以上。

  (3)使進口國國內企業獲得額外的利益。某些國家的反傾銷法具有很強的偏袒性。這些法律的實施會給申訴方帶來額外的利益。由於反傾銷對出口國企業的阻礙和威嚇性,當反傾銷國對某項商品進行反傾銷立案時,該商品的進口數量下降,則反傾銷國此類商品的價格就大幅上升,國內該產品的同類企業就可獲得額外的利益。即使官司打輸了,企業獲得的額外利益遠遠大於打官司的費用。這就是打反傾銷官司的益處。

  2.濫用反補貼的原因

  (1)反補貼協議規則上的缺陷是濫用反補貼的原因之一。世界貿易組織的《補貼與反補貼協議》仍有許多缺陷,如,農產品是世界最重要的出口產品之一,但目前仍游離於該協定之外;協議中對於“禁止性被貼”、“可訴補貼”和“不可訴補貼”的定義尚有待於作進一步的完善,等等諸如此類的一些概念都需要確定和完善。因此,有些國家正是利用了這些定義的不完善性而濫用反補貼措施以達到其保護主義的目的。

  (2)對出口企業和進口商具有威脅性是濫用的原因之二。在反補貼的起訴和調查過程中,國外的出口企業和國內的進口商會感到很大的壓力。有些外國企業會自動地增加其出口價格或減少其出口額,以躲避反補貼稅的懲罰;國內的進口商也會對反補貼稅造成的高昂進口價格望而卻步。這樣正好起到了貿易保護的效果。

  3.濫用“保障措施”的原因

  (1)保護國內缺乏競爭力的“日落產業”。隨著國內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一些發達國家曾經輝煌一時的產業,如鋼鐵、紡織服裝等產業,並沒有從經濟領域中退出,在發達國家這些產業已成為所謂的“日落產業”。而這些產業恰恰是發展中國傢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具有很強的競爭力。當發展中國家的這些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產業影響到發達國家同行業的生存狀況時,發達國家不管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往往會援引“保障條款”。威脅要實施,或武斷地單方面決定實施“臨別保障措施”,以保護它們缺乏競爭力的“日落產業”。

  (2)“保障措施”實施比較容易。反傾銷和反補貼的實施都要進行複雜的數量上的調查和計算,而實施“保障措施”則不需要這些複雜的程式,只需開展調查和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的確定。

  (3)“保障措施”調查所產生的影響遠遠大於反傾銷調查的影響。反傾銷針對的是個別世貿組織成員的某一產品,而保障措施則是針對某一產品的所有外來進口。通常,一項保障措施調查案涉及的成員往往5~10個。由此可以看出其保護主義的作用遠大於其他非關稅壁壘。

兩反一保的發展趨勢

  在日益增長的國際貿易中,“兩反一保”的手段不斷被靈活應用,成為主要的貿易保護措施。其發展趨勢如下:

  (一)反傾銷措施將繼續強化和延伸

  反傾銷措施作為WTO條約的組成部分,因其形式合法且易於實施,能夠有效地排斥國外產品的進口,愈加受到各國的青睞,已經成為當代貿易壁壘的主導,而且發展中國家逐漸成為反傾銷的主角,這將是未來全球反傾銷爭端的顯著特征。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全球範圍內的反傾銷案件急劇增長,截至1980年反傾銷調查僅有76起,而到2004年11月底國外對我國實施反傾銷調查的達到276起,且2005年我國遭遇的反傾銷調查就達51起,涉及4000多種產品,包括橡膠、五礦化工、機電、輕工、紡織、食品土畜等,涉案金額17.9億美元

  在20世紀90年代以前,美國、歐盟、加拿大、澳大利亞是反傾銷措施的主要發起國,其發起的反傾銷調查約占全世界反傾銷案件總數的99 %n,但到2003年已不足15%;而發展中國家反傾銷調查的立案數卻迅速增加,如印度、墨西哥、伊朗、智利等。至2003年底,60%以上的反傾銷調查是由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發起的,其中主要發起國印度、巴西、南非、阿根廷和墨西哥發起的反傾銷調查就占全球反傾銷案件總數的37%以上。20世紀80年代,國外對我國的反傾銷案件中,沒有一件涉案金額超過1億美元,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也不足10件。

  而20世紀90年代後,涉案金額超過1000萬美元的案件不斷增加,上億美元的大案也屢見不鮮。且國外對我國出口產品征收的反傾銷稅呈直線上升的趨勢,由過去的平均20%左右上升到50%左右,有的則達到百分之幾百乃至上千。傳統的反傾銷幾乎都以低價格作為依據,近年已逐漸向數量和價格並重過渡。這是因為隨著發展中國家勞動者素質的提高,勞動價格普遍上升,使得其相對比較優勢開始逐漸喪失。另一方面高速發展的勞動生產率以及追趕性國家競爭戰略的發展,使得各國普遍開始追求出口商品的數量型擴展戰略。目前每年有大約1/3反傾銷立案被歸於發展中國家產品的過度數量出口,這種趨勢將得到進一步的發展。

  反傾銷涉及的產品種類大大擴展,幾乎涉及從初級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的所有領域,而且在不同歷史時期遭受反傾銷的產品也不盡相同。截止至2002年底,全球遭到反傾銷的產品種類已經超過3000種,影響的貿易量達千億美元以上。近年來橡膠製品及塑料、金屬製品、化工產品、電子產品、紡織品和紙製品成為反傾銷的重點,占全球反傾銷總數的80%以上。加強反傾銷立法,提升本國反傾銷的應對能力,成為各國在當今國際形勢發展中的一項重要課題。據統計,1985年前,發展中國家成員幾乎沒有一個有反傾銷立法,但時至今日,世貿組織成員均已經出台了反傾銷法律。反傾銷行為的規範化、法制化已成為當今國際反傾銷發展趨勢的一大亮點。

  (二)反補貼措施逐漸興起

  雖然目前反補貼調查還不及反傾銷措施在世界的影響大,但是對被調查國的外貿出口產生的損害不亞於反傾銷措施,有時更勝於反傾銷措施。這是因為傾銷是一種個別、微觀的現象,補貼則往往帶有寬泛、巨集觀的特點。如果一國對另一國實施反補貼調查,那麼它涉及的面就是一個行業或者數個行業,而且政府的行為也將成為調查規制的對象。反補貼調查主要是針對“市場經濟國家”,但隨著貿易保護主義的抬頭,有些國家已經把矛頭指向了“非市場經濟國家”,並希望通過立法來使之合法化。2005年3月10日,美國國會議員提出一項新議案,要求修訂美國現行的反補貼法,對市場經濟和非市場經濟一視同仁,對中國等國家補貼出口的做法進行反擊。

  (三)保障措施調查日益增多

  保障措施作為救濟產業損害、平衡貿易利益的重要貿易政策手段,其作用日益增強。主要表現在:一是發起的保障措施呈現持續上升的趨勢,1999年立案數為15起,到2002年則躍升到34起,增長一倍多;2005年我國遭到保障措施調查就達5起,涉案金額0.9億美元。二是使用保障措施的國家和產品相對集中。美國、印度、智利等國運用最為頻繁,其提起的案件占總數的26.1 %。在所針對的產品方面,保障措施主要集中在農產品、化工和鋼鐵方面。三是發展中國家越來越多地使用保障措施,如土耳其、薩爾瓦多、委內瑞拉、摩洛哥等。可以預見,隨著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勢力抬頭,WTO成員對保障措施規則的理解更為透徹,《保障措施協定》關於報複權的局限性,會使保障措施的運用增加。同時,針對保障措施案向WTO提交爭端解決的數量也會隨之增加。此外,“特保條款”是針對中國的保障措施,相對於其它一般性數量保障措施而言,具有“無逐年放寬制額度、無限期製裁等特點”,它對中國的影響日益嚴重。

  隨著國際貿易自由化程度的逐步加深,各個國家所面臨的外部競爭越來越激烈。面對日益複雜、形式多樣的非關稅壁壘,政府和企業都要拿出勇氣和智慧,積極而沉著地應對。要認真研究世貿織的有關條款,學習借鑒別國的實踐經驗,靈活利用國際慣例、國際規則和WTO規則,提高本國企業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的競爭力。

本條目對我有幫助15
MBA智库APP

扫一扫,下载MBA智库APP

分享到:
  如果您認為本條目還有待完善,需要補充新內容或修改錯誤內容,請編輯條目投訴舉報

本条目由以下用户参与贡献

Mis铭,方小莉.

評論(共0條)

提示:評論內容為網友針對條目"兩反一保"展開的討論,與本站觀點立場無關。

發表評論請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有關規定。

打开APP

以上内容根据网友推荐自动排序生成

下载APP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