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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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

什么是监事

  监事股份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亦称“监察人”。

  通常监事会中至少应一人为股东,并在国内有住所。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较董事短,各国规定不一。监事因故缺额时,应召集股东大会补选。监事的报酬,如果章程未定,应由股东大会决定。

  直接上级:监事主席。

  岗位性质:负责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

  管理权限:受监事会主席委托,行使对全公司的监督、检查、考核管理权限,并承担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程及工作指令的义务。

  监事的解任往往因下列原因:任期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股票转让;辞职;其他,如死亡,公司解散等。

监事的主要职责

  1、负责监督董事、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2、负责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3、负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助复审。

  4、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6、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7、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8、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9、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10、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11、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12、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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